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大通湖区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大通湖区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区扶贫办:
根据区管委会第3次常务会议要求,你办报来的《大通湖区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已收悉。请商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等部门,根据“项目报备、公告公示”的原则下达至有关项目建设单位,镇村为项目实施主体,镇要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区扶贫办负责资金分配、项目监管,发展改革和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与监管,并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规范项目过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项目资金计划。
特此批复。
附件:大通湖区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8日
附件:
大通湖区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一、湘财预﹝2017﹞182号文件资金使用计划:
1、资金额度224万元。
2、资金性质和用途:属2018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3、建议的使用计划:用于光伏扶贫、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附资金分配表。具体见附件1《2018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计划表》
二、2017年审计结余8万元使用计划:
1、资金额度8万元。
2、资金性质和用途:属2017年审计结余十三五区编制规划8万元。
3、建议的使用计划:贫困村生产发展。
附资金分配表。具体见附件2《市审计局审计扶贫结余资金十三五区编制规划8万元计划表》
附件1: |
|
|
|
|
|
|||||
2018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计划表 |
||||||||||
市县名称 |
项目单位 |
项目类别 |
金额(万元) |
项目投入(万元) |
||||||
|
|
|
|
合计 |
中央资金 |
|||||
大通湖区 |
区扶贫办 |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
52.703599 |
52.703599 |
52.703599 |
|||||
|
区扶贫办 |
业务培训 |
8 |
8 |
8 |
|||||
|
区农林水务局 |
安全饮水 |
51.296401 |
51.296401 |
51.296401 |
|||||
|
河坝镇 |
产业发展 |
34.4 |
34.4 |
34.4 |
|||||
|
北洲子镇 |
产业发展 |
25.6 |
25.6 |
25.6 |
|||||
|
金盆镇 |
产业发展 |
18 |
18 |
18 |
|||||
|
千山红镇 |
产业发展 |
34 |
34 |
34 |
|||||
合计 |
224 |
224 |
224 |
|||||||
备注:1、产业发展资金的分配要素是按2018年预脱贫人口数每人400元的基数进行分配(河坝镇860人,北洲子镇640人,金盆镇450人,千山红镇850人); 2、安全饮水51.296401万元情况说明:该笔钱主要是在2017年市审计局在审计扶贫资金时,把本来正在实施的项目做扶贫结余资金问题提出,并且要求将结余资金迅速进行分配,去年8月,区扶贫办按照要求将审计出的包含该笔安全饮水的资金共计182.61万元进行了分配,故该笔51.296401万元资金是重复分配的,但年底又必须将这笔款付给项目施工单位,因此,农水局与财政局协商先要求财政局垫付这笔已安排的2017年安全饮水资金。 重复安排的资金包含以下资金: (1)湘财预[2015]172号文,资金额度54万元中,安排区扶贫办十三五产业扶贫规划编制8万元 (2)湘财农指[2015]280号,资金额度46万元中,安排千山红镇新裕村饮水安全15万元。 (3)湘扶办发[2015]13号,资金额度109万元中,安排金盆镇大东口稻虾套养(大唐养殖合作社产业扶贫)20万元。 (4)湘财预指[2016]73号,贴息资金额度80万元。贴息结余4.296401万元。 (5)湘财预指[2015156号,资金额度49万元。湘湘财农指2015]1号,资金额度91万元。合计140万元,用于河坝镇农乐垸村基础设施建设,结余4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51.296401万元,包含在结余182.61万元中。
|
附件2: |
|
|
|
|
|
|||||
市审计局审计扶贫结余资金十三五区编制规划8万元计划表 |
||||||||||
市县名称 |
项目地点 |
项目类别 |
金额(万元) |
项目投入(万元) |
||||||
合计 |
中央资金 |
|||||||||
大通湖区 |
河坝镇 |
王家湖村基础设施建设 |
8 |
8 |
8 |
|||||
合计 |
8 |
8 |
8 |
|||||||
备注:8万元属于审计182.61万元中重复安排资金,2018年1月9日,审计2015-2016结余资金108.61万元,重复安排74万元中有51.296401万元属于扶贫资金,51.296401万元中有一笔十三五区编制规划8万元结余在账上。2017年,湘扶办发【2017】16、17号两个文件均对湘财预【2017】34号文件的8万做了不同类型与用途的分配,而湘财预【2017】34号文件,总共只有一个8万,所以导致资金重复,而湘扶办发【2017】16号文件由大扶办发【2017】74号文件计划安排给了河坝镇王家湖村用于2017年退出贫困村又是美丽乡村建设村扶持资金,此项工程已完工,等待资金拨付,故将此笔结余资金安排给河坝镇王家湖村基础设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