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扶办发〔2018〕1号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迎接脱贫攻坚成效省际交叉考核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10:35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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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直各单位、驻区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安排,将于元月3日前后组织考核组进驻各省开展省级交叉考核和实地调研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迎接脱贫攻坚成效省际交叉考核准备工作,结合近期区扶贫办下发的《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的紧急通知》(大扶办发〔2017〕122号)的文件要求,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守驻村工作岗位。各帮扶工作队要坚守工作岗位,从今天起到省级交叉考核结束期间取消双休日。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坚持住村开展工作。各帮扶工作队要严格按照帮扶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切实查漏补缺;要全面掌握和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考核组进村入户开展考核的情况,积极做好配合和协调工作,维护良好的考核环境,确保考核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二、强化结对帮扶责任。全体结对帮扶责任人员要按照全覆盖的要求,于元月5日前必须到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家中进行走访,重点做好政策宣传、帮扶措施落实、一户一档资料核对、“中国社会扶贫网”上线工作、脱贫标准和工作成效介绍等工作。

三、落实行业扶贫责任。各行业扶贫责任单位要对照工作要求,迅速查漏补缺,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做好相关指标、数据的衔接和协调,确保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在考核中不出现问题。

四、严格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区督查室要以本次迎接脱贫攻坚成效省际交叉考核准备工作作为当前督查工作的重点,组织强有力的督查工作组,立即对各镇和区直相关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主要是12月28日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大扶办发[2017]122号通知要求的落实情况、本次迎接脱贫攻坚成效省际交叉考核准备的责任和工作到位情况。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及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对本次省际交叉考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地方,将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和相关负责人员的领导责任。

 

 

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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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