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扶办发﹝2018﹞9号大通湖区关于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9-02-28 10:46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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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深入查摆全区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对照国家反馈给我省的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我区脱贫攻坚中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

二、整改内容

根据国家考核组反馈的问题,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改(说明:带“     ”的问题是国检组通报中点名指出我省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目标标准把握不准确。主要表现为:有的盲目拔高标准,把“三保障”变成上什么学都免费、看什么病都不花钱、折旧房盖大房住好房;有的不按标准按指标脱贫,将脱贫人口指标集中安排给当年计划退出村,无指标的即使达标也不让退,有指标的未达标也想办法退;有的降低标准,“三保障”未实现就宣布脱贫。

(二)政策举措落实有偏差。主要表现在:基本医疗方面,有的未落实新农合医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政策,有的未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等健康扶贫政策;住房安全方面,有的易地扶贫搬迁或危房改造建房面积超标、贫困户负债较重,有的用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替代危房改造、扩大搬迁对象范围,有的搬迁后脱贫举措没跟上等;产业扶贫方面,各地不同程度存在重短期效益、轻长效机制建立现象,带贫益贫机制弱,政策举措落实有偏差组织化程度低,同质化严重;金融扶贫方面,有的扶贫小额信贷使用不精准,“户贷企用”中有的未真正惠贫,有的未落实免抵押、免担保政策,有的未按照基准利率贷款。

(三)基层干部攻坚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干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战能力较弱、想干不会干、帮扶供需错位等问题;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帮扶效果不明显比例超过10%。

(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有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的会议多、填表多、检查多;有的弄虚作假;有的帮扶流于形式。

(五)扶贫资金投入使用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有的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足,资金拨付慢,结转结余率高,虚报冒领、贪占挪用现象时有发生。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不能“就人论人”“就地论地”“就事论事”。要多从主观上找差距,少从客观上找理由,着力查找问题根源。一查重视程度高不高,看是否真正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二查政绩观正确不正确,看是否真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是否存在急躁冒进情绪;三查工作作风实不实,看是否真正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是否坚持以“三严三实”的标准推进工作落实;四查工作力量强不强,看机构队伍是否与脱贫攻坚相适应;五查业务素质精不精,看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否适应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退出标准,切实解决目标标准把握不准的问题。严格退出标准与程序,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落实,既不盲目拔高标准,也不人为降低标准。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对象,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返贫的对象要继续纳入帮扶范围。

(二)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解决政策举措落实有偏差的问题。行业扶贫单位要根据上级对口部门和省扶贫办的行业扶贫政策要求,出台适合我区的行业扶贫政策,安排专门的精干力量参与行业扶贫,明确由单位分管领导负总责,制作行业扶贫政策宣传单或政策宣传漫画,把政策宣传单发放到每位贫困户手中,让贫困户人人知晓政策,熟悉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提高帮扶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千篇一律。

   (三)加强干部培训力度,切实解决基层干部攻坚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强基层扶贫干部的培训力度,组织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十九大精神和脱贫攻坚业务知识的培训,用党建引领扶贫、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大动力。加强身边先进典型人物宣传,加大对扶贫干部在工作上、生活上的关心,充分调动扶贫干部脱贫攻坚的积极性。

(四)压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存在的问题。坚持“区负总责、镇抓落实、村实施”的管理体制,强化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责任担当意识,要把脱贫攻坚当作自己分内之事来抓。镇、村、驻村帮扶单位要加大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力度,要把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做实做细。行业扶贫单位要出台可操作的工作方案。要将各项扶贫政策真正的落到户,补到人;强化督查巡查,传导工作压力,倒逼工作落实,严格追责问责;各镇、各部门要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实行月汇总、季调度、半年讲评。

(五)加强资金项目监管,杜绝违规违纪问题。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实施缓慢、报账进度慢的镇进行督导和约谈。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建好项目库,加快资金报账;健全完善公示公开制度,实行阳光运行;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部署动员(4月22日—27日)。各镇、各部门要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镇、本部门的整改方案,及时召开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各镇各部门要在4月27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整改(4月28日-6月14日)。集中力量对本镇本部门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条逐项形成问题清单,对症下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集中整改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各镇各部门集中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14日前上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有关整改动态、整改情况及时报送。

(三)全程督查巡查。5月上旬始,区委督查室、区扶贫办将抽调安排专门力量对各镇、各部门集中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巡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重点看是否逐一开展排查核实,突出问题是否排查到位;看自查整改情况是否属实,是否有虚报、瞒报、漏报现象;看整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1. 不好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整改在区委、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区扶贫办组织协调落实。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力量,确定专门领导负责,推进本镇、本行业、本部门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要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全区“一盘棋”。

(二)确保整改到位。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全方位加强指导督导,盯紧进度安排、人力调配、推进实施、成效确认等重点环节,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严格责任追究。由纪检、监察等部门牵头建立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对督查巡查、考核评估中发现重大问题以及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大力查处典型案例,突出整治扶贫开发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通报曝光,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四)强化制度建设。结合具体问题整改,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放大整改效应,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推进脱贫攻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巩固贫困村退出的基础,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五)加强舆论引导。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突出正面宣传,加大主流声音。坚持主动发声,以适当方式公布工作进展,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引导社会各界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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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