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扶办发〔2018〕27号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2-28 11:12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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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各驻村帮扶单位:

为确保10月9日全区脱贫攻坚培训会后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工作目标,10月23日、24日,区扶贫办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与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选了8个村开展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督查,并对“10.17国家扶贫日”宣传暨脱贫攻坚调度会上扶贫干部填写的问卷调查情况进行核实。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在各镇随机抽取了任务较重的一个贫困村和一个非贫困村,分别是千山红镇大西港村、大莲湖村,金盆镇南京湖村、大东口村,北洲子镇永兴村、北胜村,河坝镇芸洲子村、三财垸村。督查内容主要为: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贫困户及村信息采集、贫困退出、产业扶贫等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电话调查对“10·17国家扶贫日”宣传暨脱贫攻坚调度会参会干部问卷调查进行了全覆盖核实,核查内容主要为贫困户电话号码、家庭致贫原因、主要帮扶措施、2018年已享受的帮扶措施等基本情况是否有误。

二、村级检查情况

1.  千山红镇大西港村:督查组到达时间为8点40分,联点帮扶单位区检察院帮扶责任人正开展贫困退出镇级脱贫核查工作。该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与贫困户信息采集工作都已落实到位,但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没有严格按照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流程开展工作:贫困户汪永清(帮扶责任人:张凯)信息采集表与扶贫手册的收入数据不一致、2018年脱贫户李道德(帮扶责任人:区检察院韩磊)未填写扶贫手册中2018年收入明细,部分脱贫户未在脱贫确认卡上签字。该村产业扶贫合作社为宏硕生物、四季农业、鑫隆合作社,贫困户参与率83%。

2.  千山红镇大莲湖村:督查组到达时间为10点,区公安分局驻村工作队队长李志军正开展贫困退出脱贫验收工作,队员李新佳正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该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已落实到位,但贫困户信息采集工作中信息采集表致贫原因未勾选,部分贫困户未签字。贫困退出工作没有严格按照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流程开展工作:部分脱贫手册收入未录入,贫困户未签字;2018年脱贫户杨德福(帮扶责任人:区公安分局黄晔)未在脱贫确认卡上签字。该村无产业扶贫合作社参与,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

3.  金盆镇南京湖村:督查组到达时间为11点,区国土资源局驻村工作队正开展贫困退出镇级核查工作。该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已落实到位,但贫困户信息采集工作中信息采集表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部分家庭成员信息、收入为空白;部分收入计算逻辑错误。贫困退出工作中2018年贫困户陈凯(帮扶责任人:金盆镇涂卫红)收入核算有误。该村参与稻虾养殖合作社62户、参与优质稻合作社102户、参与光伏发电14户。

4.  金盆镇大东口村:督查组到达时间为13点。该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已落实到位,但贫困户信息采集工作中信息采集表部分家庭成员信息、收入为空白。贫困退出工作中贫困户徐德坤(帮扶责任人:汤敏)人均面积填写有误,扶贫手册住房面积80m2,信息采集表为150m2;贫困户黄桂秋(帮扶责任人:段进峰)已死亡,但在手册上没有标识。该村产业扶贫合作社有7家,贫困户参与率78.4%。

5.  北洲子镇永兴村:督查组到达时间为14点15分,区食监局驻村工作队队长周卫锋与队员潘燃正在整理贫困户档案。该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贫困户信息采集、产业扶贫工作都已落实到位,但贫困退出工作没有严格按照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流程开展工作;2018年预脱贫户代正熬(帮扶责任人:陈辉)将地力补贴计入工资性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核算有误。

6.  北洲子镇北胜村:督查组到达时间为15点。该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贫困户信息采集工作都已落实到位,但贫困退出工作没有严格按照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流程开展工作。无产业扶贫资料。

7.  河坝镇芸洲子村:督查组到达时间为15点50分。该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贫困户信息采集、产业扶贫工作都已落实到位,但贫困退出工作没有严格按照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流程开展工作;验收表帮扶责任人未签字,2018年预脱贫户未签字,2018年预脱贫户公示不规范。

8.  河坝镇三财垸村:督查组到达时间为16点40分。该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已落实到位。贫困户信息采集工作中发现全村信息采集表没有填写。贫困退出工作没有严格按照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流程开展工作;扶贫手册脱贫确认卡未签字;贫困户谭志文收入核算有误(帮扶责任人:朱新春);贫困户陈伏生(帮扶责任人:张建生)2017年走访只有3次,受益明细、年收入为空白,2018年帮扶贫措施、年收入空白,受益不全,10月无走访记录。贫困户薛建文(帮扶责任人:任云峰)受益明细、年收入空白,10月无走访记录。该村无产业扶贫资料。

三、存在的问题

(一)村级督查存在的问题

1.  贫困户信息采集存在的问题:一是贫困户信息采集表信息填写不全,如致贫原因、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家庭住房位置、部分家庭成员信息、收入为空白。二是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部分贫困户未签字。三是整村信息采集表没有填写。

2.  贫困退出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贫困退出工作没有严格按照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如部分脱贫手册收入未计算,贫困户未在脱贫确认卡上签字,验收表帮扶责任人未签字或者扶贫手册上的脱贫确认卡没有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部提前签完字。二是出现逻辑性数据错误,如贫困户收入核算有误;信息采集表与扶贫手册的住房面积、收入数据不一致。三是贫困退出公示不规范,没有具体的预脱贫户名单。四是帮扶责任人思想认识不高。如贫困户扶贫手册2017年、2018年受益明细、帮扶措施、年收入为空白;2017年走访记录只有3次;2018年10月无走访记录。

3.  产业扶贫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一是村级无产业扶贫经济组织参与。二是村级无产业扶贫资料。

(二)电话核实存在的问题

1.  贫困户电话空号的有:张尚明、温元珍(河坝镇河心洲村)帮扶责任人区审计分局袁丽君;谌栋梁、唐代洪(金盆镇南京湖村),帮扶责任人区国土资源局孟国平;陈烈书、向扶清(金盆镇增福村),帮扶责任人区社会发展局李少华;龚宪红(河坝镇农乐垸村),帮扶责任人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盛彩霞;邹三红(北洲子镇向阳村),帮扶责任人区公路管理局樊克俭;石艳(千山红镇东南湖村),帮扶责任人区委党群曹哲;陈鄂云(千山红镇种福村),帮扶责任人区司法局张应斌。

2.  贫困户电话错误的有:宋友明、昌有良(金盆镇有成村),帮扶责任人区人大政协联工委李海鸿;张佳钰(千山红镇民和村),帮扶责任人区建设交通环保局刘劲松;曾海林、王冬元、汤佑成(金盆镇王家坝村),帮扶责任人区城投公司姜跃;冯德才(河坝镇三财垸村),帮扶责任人区政务中心刘立根;罗贤兵、欧光军(千山红镇大西港村),帮扶责任人区人民检察院夏新春;刘见章(河坝镇芸美村),帮扶责任人区人民法院王奇;李岳华(北洲子镇向东村),帮扶责任人杜敏。

3.  电话停机:杨有春(河坝镇铭新村),帮扶责任人区交警大队潘灿,蒋右东(千山红镇东南湖村)帮扶责任人区委党群部曹哲。

4.  贫困户不清楚帮扶责任人具体名字的有:苏腊梅(北洲子镇永兴村),帮扶责任人区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局周卫锋;赵丽辉(北洲子镇北胜村),帮扶责任人区地税局冯建辉;蒋右权(千山红镇东南湖村),帮扶责任人区党群部曹哲;贺坤石(千山红镇种福村),帮扶责任人区司法局张应斌。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 进一步加强工作认识,紧盯目标任务。各镇、各帮扶单位要坚持把精准扶贫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聚焦目标任务,突出抓好贫困退出、贫困户信息采集与更新、贫困户产业发展、驻村帮扶与结对帮扶工作,全力以赴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以优异的成绩向全区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2. 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对照问题整改落实。各镇、各帮扶单位要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找准问题原因,分析症结所在,逐条逐户进行对标整改村村过关、户户过关。对已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整改。

3. 进一步加大宣传,化解脱贫矛盾。各镇、各帮扶单位、每位结对帮扶责任人要拓宽宣传范围,切实将政策宣传至每一户每一人,做到政策公开透明。进一步把工作做细做实,多了解熟悉帮扶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增进与帮扶对象的感情,提高群众满意度。算好收入账,做好思想工作,确保今年预脱贫户如期脱贫。

 

 

                                            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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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