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扶办发〔2018〕31号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五个未退出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2-28 11:36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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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各帮扶工作队:

11月28日至29日,由区扶贫办、区驻村办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与电话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全区五个未退出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工作。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内容主要为:产业扶贫、迎省检准备工作、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等。督查中,北洲子镇向东村、金盆镇南京湖村、北洲子镇永兴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均在驻村,其中北洲子镇向东村、金盆镇南京湖村脱贫攻坚基础工作较为扎实,千山红镇大莲湖村扶贫资金台账资料齐全。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产业扶贫工作不扎实

1. 产业扶贫台账更新不到位。北洲子镇、金盆镇未按照11月16日全区产业扶贫工作会议的要求上报产业扶贫资料。北洲子镇向东村和永兴村未更新产业扶贫台账。

2. 产业扶贫利益联结不实。抽查的十户贫困户中,有两户未落实利益联结机制。

(二)迎省检准备工作不充分

1. 迎检预案。北洲子镇向东村、永兴村,河坝镇芸洲子村,千山红镇大莲湖村未制定迎检预案。金盆镇南京湖村进行了摸底,未完成迎检预案。

2. 扶贫手册与信息采集表。北洲子镇向东村贫困户王群英(帮扶责任人镇社保所刘天虎)2018年人均纯收入统计卡只有金额无具体收入明细;信息采集表中转移性收入栏内计算错误,养老保险数据与手册数据不符;信息采集表填写不全,经纬度为空白,家庭成员一栏多处为空白;2018年脱贫户脱贫措施采集表填写不全;结对帮扶计划签名责任人签名与贫困户签名是同一人笔迹,调查问卷签名与信息采集表签名不符;扶贫对象申请表中,贫困户申请到镇审核的时间跨度相差三年(贫困户申请表为2014年,镇审核为2017年);扶贫手册中家庭人口为1人,申请表中为2人,家庭成员信息栏内无人员异动情况。北洲子镇向东村贫困户周小兵(帮扶责任人镇农水办喻振宇)2018年人均纯收入统计卡中医疗费用支出18800元,但家里3人均健康;信息采集表中工资性收入10000元,手册收入卡中为无;2014年档案审批表中周小兵年龄为41岁,而手册中2017年的年龄也为41岁(身份证号码为432322********7711)。金盆镇南京湖村贫困户吴德元(帮扶责任人国土局徐三喜)贫困户档案表中审批意见无日期,申请栏内的住房面积、耕地面积与手册中信息不符。贫困户陈凯(帮扶责任人镇徐卫红)档案表中信息填写不全,申请人未签字,审批意见中乡镇未签字盖章、日期未填,无住房面积信息及房屋结构信息;档案表中责任田面积与信息采集表中面积不相符(档案中3.9亩,信息表中9.9亩);手册中2017年走访记录存在1-5月空格现象;陈凯2018年走访记录中7月19日、8月14日都显示已外出打工,但签字又属本人签字。千山红镇大莲湖村贫困户徐清明(帮扶责任人公安分局刘进)走访到位,但贫困户申请表意见未填写日期。贫困户舒海荣(帮扶责任人公安分局郭明高)手册中无11月份走访记录;审批表中未填写日期;低保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应为因病或因残,但在手册和信息采集表中的致贫原因为缺技术、缺资金、缺土地;家庭成员异动未在手册中进行标识。

3. 扶贫资金项目。北洲子镇永兴村无台账内容、会议纪要、公示公告资料,不清楚项目是否完工。北洲子镇向东村12个项目130.6万,已支付38.75万,其余工程已完工,镇级未验收,2.5万元培训费用未使用。金盆镇南京湖村无扶贫资金台账及公告公示资料。芸洲子村扶贫资金台账在村干部手上,督查当天村干部全部在镇里开会。

(三)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落实不到位。

1.  北洲子镇向东村(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盾单位:市委党史研究室、长沙银行益阳分行、区社会发展局,暗访组到达时间:11月28日11时10分)

暗访时工作队3人都在村部办公。胡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使用老年机,5月份后,其走访记录未上传至“益村”平台;贾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病,10月、11月未走访对应结对贫困户;长沙银行益阳分行的结对帮扶责任人走访动态上传至“益村”的人数不多。

2.  北洲子镇永兴村(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督查组到达时间:11月28日14时45分)

暗访时,工作队队长周卫锋以及队员潘燃在村办公,蔡泽鑫下村走访;肖雷、郑学军(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11月走访记录未上传至“益村”平台。

3. 金盆镇南京湖村(牵头单位:区国土资源局,督查组到达时间:11月28日16时12分)

暗访时工作队3人都在村部办公。胡敏(国土资源局)的帮扶对象周易仁的帮扶计划未完善;孔德武(国土资源局)9月、10月、11月走访记录未上传至“益村”平台;阳辉(国土资源局)11月走访记录未上传至“益村”平台。

4. 千山红镇大莲湖村(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督查组到达时间:11月29日8时45分)

暗访时工作队无人在村部,电话询问村支部书记胡树泉,三人到区里开会,询问附近村民驻村工作队情况,反映良好。曹光明、龚莉(公安分局)的帮扶对象的帮扶计划未完善;郭明高、曾勇(公安分局),11月走访记录未上传至“益村”平台。

5. 河坝镇芸洲子村(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查组到达时间:11月29日10时15分)

暗访时工作队无人在村部,电话询问工作队长李育民到镇里开会,陈伟下村走访贫困户,8分钟后陈伟回到村部。询问附近村民驻村工作队情况,反映欠佳。大部分帮扶责任的帮扶对象的帮扶计划未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 进一步落实产业扶贫工作。一是迅速上报资料。根据市产业扶贫办要求,12月6日前各区县市上报产业扶贫年终总结和相关报表。为此,请各镇于12月6日中午下班前将相关资料报区农林水务局农业股。二是加强对接沟通。各镇、村要督促产业帮扶主体及时与帮扶对象进行对接,落实帮扶措施和利益联结机制,做到清楚明白。三是完善台账资料。根据11月30日省农委下发的2018年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产业扶贫考核指标及说明(征求意见稿)要求,镇、村和帮扶主体要迅速完善台账资料,签订帮扶协议,填写产业帮扶明白卡。四是打造帮扶亮点。每个村都要确定一个产业帮扶示范点,确定产业帮扶主体和主导产业,树立产业帮扶展示牌,优化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帮扶对象的满意度。

2.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紧盯目标任务。各镇、各驻村帮扶单位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聚焦目标任务,抓好驻村帮扶与结对帮扶工作重点,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3. 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各镇、各驻村帮扶单位要保持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找准问题原因,分析症结所在,逐条逐户进行对标整改。

4. 进一步增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各镇、各驻村帮扶单位要充分展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营造全区脱贫攻坚浓厚的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帮扶责任人及贫困户脱贫攻坚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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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