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扶领〔2018〕3号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通湖区2018年脱贫攻坚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15:05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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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大通湖区2018年脱贫攻坚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4日

大通湖区2018年脱贫攻坚考核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区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7号)和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考核实施方案>和<2017年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扶发〔20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区精准脱贫工作分三大类考核:

(一)4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镇:河坝镇、金盆镇、千山红镇、北洲子镇。上述单位适用《大通湖区镇级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见附件1)。

(二)9个行业(部门)扶贫单位:区委党群部、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区社会发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建设交通环保局、区农林水务局、区经济贸易旅游局、区供电公司、区农商行。上述单位适用《大通湖区行业(部门)扶贫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见附件2)。

(三)26支区派驻村帮扶工作队:驻河坝镇农乐垸村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工作队、驻河坝镇芸洲子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队、驻河坝镇三财垸村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队、驻河坝镇王家湖村区农林水务局工作队、驻河坝镇河心洲村区审计分局工作队、驻河坝镇新秀村区国税局工作队、驻河坝镇芸美村区人民法院工作队、驻河坝镇铭新村区交警大队工作队、驻河坝镇沙堡洲村区纪委监察局工作队、驻河坝镇老河口村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工作队、驻河坝镇农丰村区委政法委工作队、驻北洲子镇永兴村区食监局工作队、驻北洲子镇向阳村区公路管理局工作队、驻北洲子镇北胜村区地税局工作队、驻金盆镇增福村区社会发展局工作队、驻金盆镇大东口村区经济贸易和旅游局工作队、驻金盆镇南京湖村区国土资源局工作队、驻金盆镇王家坝村区城投公司工作队、驻金盆镇有成村区人大政协联工委工作队、驻千山红镇民和村区建设交通环保局工作队、驻千山红镇大莲湖村区公安分局工作队、驻千山红镇利厚村区供电公司工作队、驻千山红镇东南湖村区委党群部工作队、驻千山红镇种福村区司法局工作队、驻千山红镇大西湖村区工业园工作队、驻千山红镇大西港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队。上述单位适用《大通湖区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见附件3)。

二、考核步骤

年度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区扶贫办、区驻村办联合实施,对各单位当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具体步骤如下:

(一)单位自评。被考核单位对照各自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和验收标准,就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分项自评打分,并形成年度自评报告,于11月下旬交区扶贫办和区驻村办。单位自评应实事求是,未交自评报告的单位考核不计分。

(二)实地核查与平时工作综合考评(占90%)。区扶贫办、区驻村办于12月中旬开展实地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到村到户核查脱贫成效,并汇总平时参加会议情况、基础台帐建立完善情况、日常数据上报情况、信息报送情况及区扶贫办和区驻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对被考核单位分项评分。

(三)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评分(占10%)。区扶贫办和区驻村办汇总各单位自评和综合考评情况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由领导小组领导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分。年度考核结果报区委会议研究确定后运用。

三、考核认定和结果运用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考核实施方案>和<2017年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扶发〔2017〕9号)精神,在年度考核中,对三类单位根据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列。镇考核成绩排名前2位的评为“好”的等次,其余为“较好”“一般”或“差”的等次;行业扶贫单位考核分为“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考核得分排名前5位的可以评为“好”的等次,其余为“较好”“一般”或“差”的等次区派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以分数高低排名,优秀个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且考核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其余为“良好”、“合格”或“不合格”的等次。考核得分70分以下直接定为不合格。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履行不到位,影响贫困户脱贫或贫困村退出,在全省脱贫攻坚年度考核中因扣分较多影响排名的,或在国检、省检、市检、区检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扶贫领域作风方面出现重大事件的镇、行业扶贫单位、区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绩效考核结果直接评定为“差”或“不合格”。年度考核等次为“差”或“不合格”的镇、行业扶贫单位、区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将由区委书记对镇党委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工作队长进行约谈。

在全省年度考核中,大通湖区被评为“好”的等次,区委将结合五项重点工作考核要求,对全区扶贫工作有功人员给予10万元奖励(含五项重点工作奖励的7万元);评为“较好”的等次,给予7万元奖励。评为“一般”或“差”的等次,不予奖励(具体奖励方案结合五项重点工作奖励方案实行)。

年度考核评为“差”或“不合格”等次的镇、行业扶贫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直接定为“三类单位”。

区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其驻村工作队队长和队员年度绩效奖金在本单位干职工绩效奖金的基础上上浮30%,个人年度考核原则上均可评为“优秀”等次(评先评优实行计划单列,不占所在单位指标)。区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年度考核评为“良好”、“合格”等次的,其驻村工作队队长和队员年度绩效奖金在本单位干职工绩效奖金的基础上上浮15%。对在国、省、市、区各级督查考核中有明显工作失误和不良现实表现的,取消上浮绩效奖励。驻村帮扶工作考核没有评为“优秀”等次的,其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一类单位”等次;驻村帮扶工作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其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直接定为“三类单位”等次。对表现突出的驻村帮扶干部要予以表彰奖励,择优选拔使用;对消极应付、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驻村帮扶单位和领导干部、驻村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驻村帮扶工作队奖金由各帮扶单位自行调济解决。

区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考核分数将作为各单位精准扶贫工作绩效考核成绩。

 

附件:1. 大通湖区镇级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2. 大通湖区行业(部门)扶贫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指

标及评分细则

3. 大通湖区驻村帮扶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附件1

大通湖区镇级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指标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考核方式

(一)

减贫

成效

(10分)

1

脱贫农户对帮扶责任人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的满意度达98%以上。

3

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实地核查,电话抽查

2

按要求完成贫困人口年度减贫计划。脱贫农户实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退出标准,不愁吃(含饮水安全)、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有保障。

3

贫困户脱贫验收时每出现1户不达标扣0.2分,扣完为止。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查阅脱贫验收资料,查询系统数据

3

巩固脱贫成效,保持已脱贫农户帮扶政策的延续性,严防返贫现象发生。

4

已脱贫农户因帮扶不力每出现1户返贫现象扣0.2分,扣完为止。

实地核查,查询系统数据

(二)

精 准

识别和精 准

退 出

(20分)

4

贫困人口错评率,贫困人口错评是指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对象被纳入建档立卡。

5

按比例计分;错评率≥2%的,不计分。高于1%低于2%的酌情扣分。

实地核查

5

贫困人口漏评率,贫困人口漏评是指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对象没有纳入建档立卡。

5

按比例计分;漏评率≥2%的,不计分。高于1%低于2%的酌情扣分。

实地核查

6

贫困对象高质量退出。贫困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错退是指退出贫困人口没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要求。退出程序完备,严格执行贫困人口脱贫程序。

10

错退率共5分,按比例计分;错退率≥2%的,不计分,高于1%低于2%的酌情扣分。;退出程序5分,程序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实地核查

(三)

精 准

帮 扶

(10分)

7

督促落实所有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帮扶责任人每年常规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6次,填好扶贫手册,落实到户帮扶措施。

5

每出现1户反映不实扣0.2分,扣完为止。

实地核查,电话抽查

8

指导区直帮扶工作队做好辖区内行政村的帮扶工作,如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到位。

5

工作队反映镇不指导、不配合的,每件次扣0.2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询问工作队

(四)

脱 贫

攻 坚

重 点

工 作

(30分)

9

产业扶贫

按“一镇一业”和“一村一品”要求,继续做好产业扶贫工作,精准绑定对象,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依托扶贫小额信贷,发挥扶贫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作用,积极引导贫困户参与。配合农商行开展小额信贷工作,加强信贷资金监管,做好贴息申报等后续工作。落实“扶贫特惠保”政策,提高贫困户抵御风险能力。

8

无产业扶贫亮点扣1分;贫困村未实现“一村一品”扣1分;利益联结机制视建立质量酌情扣分,此项扣分不超过3分;扶贫小额信贷与“扶贫特惠保”,视工作情况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3分。

实地核查,查阅资料

10

改造搬迁

脱贫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及时通过危房改造或易地搬迁,实现年度脱贫对象,包括已脱贫对象的安居保障。

4

实施对象不准或脱贫对象未实现住房保障的,出现一例扣0.2分。

实地核查,查阅资料

11

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补助:做好政策宣传,及时组织对象申报,不漏报、不错报。

2

每出现1例错报或漏报扣0.2分,扣完为止。

查雨露计划网、实地核查

12

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按要求选送参训对象,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2

未完成任务不计分。

查省办反馈数据

13

扶贫助学:按指标数据及时申报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名单。

2

未及时报送不计分。

查上报数据

14

实用技术培训:配合行业部门组织贫困人口参加各类实用技术培训。

2

未组织不计分,组织不力酌情扣分。

查行业部门培训资料

15

就业技能培训:积极引导贫困人口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对接人社部门搞好贫困劳动力的转移就业。

2

未开展不计分,开展不力酌情扣分。

查人社部门数据

(四)

脱 贫

攻 坚

重 点

工 作

(30分)

16

行业扶贫

加强政策宣传,因户施策,落实健康、教育、就业、兜底等行业扶贫政策。

4

出现应享受政策而未申报,或不应享受政策而申报的,每发现1例扣0.2分。

实地核查,查阅资料,平时记录

17

社会扶贫

积极推广“中国社会扶贫网”。在10月17日左右,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精准脱贫。

4

“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工作,视贫困户注册率、爱心人士注册量、需求发布与对接情况酌情扣分,此项扣分不超过2分;未制定“扶贫日”活动方案扣1分,未开展相关活动扣1分。

调取数据,查阅资料

(五)

资 金

管 理

(8分)

18

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大通湖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8

视管理情况酌情扣分。

查阅资料

(六)

工 作

责 任

落 实

及日常管 理

(22分)

19

继续开展好党政主要领导“三走访三签字”活动。

2

未走访到位的,酌情扣分。

实地核查,查阅资料

20

成立扶贫工作站,明确专职工作人员,明确站长、专干、系统操作员和档案管理员,有办公场地,有牌子,有专门档案室,并明确村级扶贫专干。

2

未成立不计分,人员不到位或硬件设施不配套酌情扣分。

实地核查,查阅资料

21

建立村级扶贫考核工作机制,制定考评细则。

2

未建立不计分,建立了未完全实施的扣1分。

实地核查,查阅资料

22

镇、村两级有精准扶贫总体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减贫责任书、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并按时报送区扶贫办。

2

每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

23

按要求完善镇村两级的挂图作战和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镇村设立扶贫公示栏,对扶贫政策、对象、资金项目等内容长期公示并留存影像资料。

4

每少完成一个单位扣0.5分,公示不到位的,发现1例扣0.15分,扣完为止。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六)

工 作

责 任

落 实

及日常管 理

(22分)

24

按要求及时完成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操作。

2

每出现一次失误扣0.2分,扣完为止。

按平时工作情况

25

每年报送1篇以上精准扶贫调研报告或典型材料至区扶贫办。积极向中央省市上报工作信息。认定媒体如下: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扶贫网、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人民广播电台、红网、湖南扶贫网、益阳日报、益阳电视台、华声在线等。

2

未报送调研报告或典型材料扣0.5分。在上述媒体上稿1篇计0.5分,该项总分不超过1.5分。

按平时情况

26

及时整改督查、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调查答复交办信访问题。

2

未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到位的,发现每件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按平时情况

27

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培训。

2

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按平时情况

28

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数据和文字材料。

2

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按平时情况

(七)加、扣分规定

29

各镇承担市、区级扶贫工作经验交流型现场会任务情况;接受国、省、市年度考核检查;每次工作督查通报表扬情况。

加分项

交流现场会,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加1-2分;接受国、省、市年度考核检查,如未出现重大问题的,根据检查情况,加0.5-3分;督查通报中,区、市、省每通报一次分别加0.5、1、2分。

按平时情况

30

加强作风建设,妥善处置舆情信访,不出现重大涉贫负面舆情或重大典型信访事件处置不当,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精准识贫精准脱贫和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突出问题;;每次工作督查通报批评情况。

扣分项

凡出现问题,视情节轻重,酌情扣1-4分;督查通报中,区、市、省每通报一次分别扣0.5、1、2分。

按平时情况

附件2

大通湖区行业(部门)扶贫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指标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考核方式

(一)

组 织

领 导

情 况

(30分)

1

将行业(部门)扶贫工作任务完成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研究扶贫工作。

10

每少一次会议记录扣2分,记录不全酌情扣分。

查看会议记录和相关佐证材料

2

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扶贫专干,行业(部门)扶贫任务分解落实到人。

10

未明确分管领导扣2分,未明确责任股室扣2分,未明确扶贫专干扣2分,未分解任务扣4分。

查看文件,询问当事人

3

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开展调研督导,每月至少一次听取行业(部门)扶贫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10

未开展调研扣2分,每少听取汇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实地核查,查阅资料

(二)

行 业

(部门)

扶 贫

责 任

落 实

情 况

(50分)

4

熟悉本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具体任务,完善行业(部门)扶贫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出台落实有关扶贫政策。

10

情况不熟扣2分,未完善规划扣2分,无年度计划扣2分,未出台并落实扶贫政策扣4分。

实地核查,查阅资料

5

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和全区精准脱贫实际需要,完成“六个一批”或“六大建设”脱贫攻坚年度任务。

15

未按时完成的该项不计分,完成不到位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定期督查,查阅资料,参考自评报告

6

各单位分别对接省市对口部门,明确年度任务,及早部署落实,确保省市脱贫攻坚年度考核时不扣分。

12

任务不明确扣5分,未及时落实扣5分。省市年度考核验收出现扣分的,加倍扣分。

查阅佐证资料,参考自评报告

7

支持全区整合涉农资金开展当年退出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10

分配任务未完成的该项不计分,无任务的得该项平均分。

区财政局和区扶贫办的统计数据

8

积极参与推广“中国社会扶贫网”。

3

“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工作,视爱心人士注册量、需求对接情况酌情扣分,此项扣分不超过2分。

调取数据,查阅资料

(三)

日 常

工 作

管 理

情 况

(20分)

9

及时分类汇总、完善基础资料,建立本单位行业(部门)扶贫任务完成情况台帐。

5

没有建立台帐的该项不计分,台帐不全的酌情扣分。

查阅资料台帐

10

向区扶贫办通报本行业(部门)所有扶贫政策,按月报送落实进度或完成情况。

5

未通报每次扣2分,未按季度报关落实进度和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查上报情况

11

每年报送1篇以上精准扶贫调研报告或典型材料至区扶贫办。积极向中央省市上报工作信息。认定媒体如下: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扶贫网、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人民广播电台、红网、湖南扶贫网、益阳日报、益阳电视台、华声在线等。

2

未报送扣调研报告或典型材料扣0.5分。在上述媒体上稿1篇计0.5分,该项总分不超过1.5分。

按平时工作情况

12

按时按质向区扶贫办报送相关数据报表、文字材料和工作总结等,完成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

根据区扶贫办各股室记载的平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登记表,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平时登记

(四)

加扣分规 定

13

承担经验交流型现场会。在市、区级扶贫工作经验交流型现场会交流领域内突出工作经验。每次工作督查通报表扬情况。

加分项

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加0.5-2分;督查通报中,区、市、省每通报一次分别加0.5、1、2分。

按平时工作情况

14

加强作风建设,妥善处置舆情信访,不出现领域内重大涉贫负面舆情或重大典型信访事件处置不当等突出问题。每次工作督查通报批评情况。

扣分项

凡出现问题,视情节轻重,酌情扣0.5-4分;督查通报中,区、市、省每通报一次分别扣0.5、1、2分。

按平时工作情况

说明:有的工作受计划限制,各个工作队的任务指标不一定相同,考核计分跟任务走,没有相应工作内容的不计分。

附件3

大通湖区驻村帮扶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考核方式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100

 

驻 村(帮扶)单 位

领 导

重 视

情 况(16分)

单位重视

①是否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②党组(党委)是否开会研究并审批了年度驻村(帮扶)工作计划;③是否派驻强有力的干部参与驻村(帮扶)工作;④是否逐月调度研究驻村(帮扶)工作情况。

2

查阅资料,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领导调研

主要领导是否定期听取驻村(帮扶)工作汇报,是否带头每2个月至少走访1次贫困村和结对帮扶贫困户,带头至少宣讲1次扶贫政策,带头上1堂脱贫攻坚主题党课,带头制定1个因户施策具体计划。重点看调研指导的质量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

2

查阅资料,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结对帮扶

各驻村(帮扶)责任单位所有领导班子成员是否100%参加结对帮扶;是否发动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结对帮扶,实现对帮扶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是否实现每2月入户走访不少于1次,每月联系对接不少于1次;是否有具体的帮扶措施、明显的帮扶成效;《精准扶贫手册》填写是否规范。

4

查阅资料,每发现一项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支持工作

是否筹集协调驻村(帮扶)资金、项目,驻村(帮扶)单位对帮扶村的资金投入,牵头单位每年不得少于5万元,后盾单位每年不少于3万元;落实好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食宿、交通、差旅补贴等保障措施,解决后顾之忧;是否确保工作队员完全脱产(只针对驻贫困村工作队),是否为第一书记安排不少于1万元的工作经费。

5

查阅资料、询问当事人,每发现一项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人员安排

是否选派后备干部、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到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是否有三名以上干部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是否保持相对稳定;驻村干部党组织关系是否转至驻点村;干部群众对工作队有意见是否及时调查处理;对成绩突出、符合任职条件的驻村干部,是否优先培养推荐。

3

查阅资料、询问当事人,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工作队日 常

工 作

管 理

情 况

(10分)

日常管理

(6分)

是否遵守驻村(帮扶)有关工作纪律。

2

根据平时督查、暗访、巡查等发现问题所出通报核实,违反管理规定和工作纪律的,每发现一起扣 0.25分(对发现有重大问题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扣完为止。

是否建立落实学习培训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台帐登记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考勤登记、日志管理等制。

0.5

查看资料,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每发现一起扣 0.1分,扣完为止。

驻村时间是否达标

2

根据平时督查、暗访、巡查等发现问题所出通报核实,驻村时间每月每人没有达到 20 天以上的(驻村时间包含因公出差、开会、培训),未按要求写驻村日志,每发现一起扣 1 分。

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相关数据资料、情况;是否积极向区扶贫办、区驻村办报送驻村(帮扶)工作信息和调研、经验材料。

0.5

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

入户走访

(3分)

走访贫困户

2

根据平时督查、暗访、巡查等发现问题所出通报核实,对结对帮扶的贫困户每发现一起每两月没有走访,一月没有对接的扣0.5分;工作队对于全村贫困户全年有一户没有走访、对接到位的扣0.1分,扣完为止。

走访非贫困户

0.5

根据平时督查、暗访、巡查等发现问题所出通报核实,每发现全年有一户非贫困户没有走访、对接到位的扣0.1 分,扣完为止。

熟悉情况

0.5

走访询问,发现队长和队员对本村或贫困户的情况不熟悉的扣0.5分。

人员调整

(1分)

备案情况

0.5

调整人员未向区派驻村办报告批准的扣 0.5分。

人员配备

0.5

工作队没有 3人(含 3人)以上组成的扣 0.5分。

干 部

群 众

评 价

情 况

(5分)

群众测评(2.5分)

在走访的过程中进行测评,依据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得分计分。

2.5

召开座谈会及走访

当地政府评议(2.5 分)

依据乡镇党委、村“两委”对工作队满意度进行评分,该项计分由考核组考核完成后带回打分。

2.5

召开座谈会及走访

基 层

组 织

建 设

情 况(15分)

班子建设

村“两委”班子配齐配强,共青团、妇联、民兵营、治保会等村级组织是否健全,作用发挥好,村班子战斗力强。

4

通过走访询问、查看资料,发现村级班子没有配齐配强、班子不团结、战斗力不强、群众反映不好的,扣 4分。

制度管理

是否坚持和完善党内生活、党员学习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是否坚持和完善财务管理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等制度、“四议两公开”常态化;村后备干部及党员培养是否有计划。

4

查看资料,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村级设施

村级活动场所是否建设管理好、运营好。按照硬件设施、制度体系、服务体系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做到“三齐全”(办公设备、档案材料、各种设施及管理制度)、“四规范”(活动记录、室内摆设、上墙内容、支部工作)、“五上墙”(党建知识、党建制度、创建目标、工作分工、经济发展规划),按“五化”文件要求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7

实地查看查看资料,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帮 扶

工 作

落 实

情 况

(48分)

规 划制 定

(9分)

情况

调查

是否全面掌握帮扶村的基本情况(三资:资金、资源、资产帐目清楚),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是否对致贫原因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找到贫困村致贫原因。

2

通过查看资料和座谈,每发现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基础

工作

是否全面掌握贫困人口情况,及时对《贫困村登记表》、《贫困户登记表》等进行数据更新,实行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完善“户有卡、村有册”相关台帐资料。

5

通过查看资料及走访,每发现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规划计划制定

是否制定贫困村脱贫规划,围绕脱贫目标,制定贫困村年度工作计划,是否落实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员和帮扶措施。

2

通过查看资料及走访,每发现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帮 扶

工 作

落 实

情 况

(48分)

六 个

一 批

(18分)

兜底保障

是否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对帮扶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做到应保尽保,并进行公示;2018年兜底保障户的保障水平是否达到或超过贫困线标准。

2

通过查看资料及走访,每发现一项不达标扣0.5分,扣完为止。

改造搬迁

是否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彻底解决帮扶村贫困危房户和无房户住房问题,并进行公示。(根据年度计划实施,有计划的有此项任务)。

4

通过查看资料及现场检查,每发现一项不达标扣0.5分,扣完为止。

培训就业

是否落实培训就业政策,积极组织帮扶村贫困户参加各类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2018年是否实现贫困户家庭新增“两后生”和有需求的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全部得到培训。

2

通过查看资料及走访,每发现一项不达标扣0.5分,扣完为止。

教育助学

是否落实教育助学政策,支持帮扶村发展教育,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到2018年,贫困村义务教育巩固率,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是否达到要求。

2

通过查看资料及走访,每发现一项不达标扣0.5分,扣完为止。

救助救济

是否落实救助救济政策,是否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对帮扶村贫困户全覆盖,参保率达100%,落实好五保户政策并进行公示;是否实现贫困人口就医便利、看得起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

通过查看资料及走访,每发现一项不达标扣0.5分,扣完为止。

产业发展

是否落实产业发展政策,为帮扶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增收是否明显;完成扶贫小额贷发放任务。2018年底实现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至少参与1项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或特色生态旅游等增收项目,特色优势产业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比例达100%。

6

通过查看资料及现场,每发现一项不达标扣0.5分,扣完为止。

六 大

建 设

(12分)

交通

建设

是否落实交通建设政策,按要求加快贫困村道路交通建设,

2

通过查看资料及现场,落实计2分,未落实扣2分。

水利

建设

是否落实水利建设政策,加快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到2018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

2

通过查看资料及现场,落实计2分,未落实扣2分。

帮 扶

工 作

落 实

情 况

(48分)

六 大

建 设

(12分)

农村电网建设

是否加快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2

通过查看资料及现场,落实计2分,未落实扣2分。

广电设施建设

是否完成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和“无线数字化覆盖”三项工程建设任务。

2

通过查看资料及现场,落实计2分,未落实扣2分。

网络通信建设

是否实现贫困村宽带网络信号全覆盖。

2

通过查看资料及现场,落实计2分,未落实扣2分。

生态环境建设

是否落实生态环境建设政策,按照生态宜居、文明卫生的要求,推进生态环境建设。达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垃圾处理规范。

2

通过查看资料及现场,落实计2分,未落实扣2分。

村集体经济

收入(5分)

是否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有稳定的来源。

5

 

通过查看资料及现场,落实计5分,未实现扣5分。

资源整合及政策落实(4分)

是否争取到相关行业部门资金、项目等资源用于贫困村开展帮扶;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和省区各项涉农惠农及扶贫政策。

4

通过查看资料及走访,实现计4分,未实现扣4分。

脱贫率(6分)

是否完成当年政府安排的年度减贫任务。

6

查看资料

加分项目 

加分项:获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5分/次;调研材料、经验材料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加3分/次;工作经验获区级大力推广的加2分/次;帮扶投入(资金、项目)超过区直单位驻村工作队平均投入加2分;调研材料、经验材料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加1分/次;代表区里接受国、省、市年度考核检查,如未出现重大问题的,根据检查情况,加0.5-3分。

提供证明及相关影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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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