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扶办发〔2019〕2号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拨2019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8〕31号)精神,经区管委会第1次常务会研究审定,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原则:按照湘财预〔2018〕165号和湘扶贫办发〔2018〕31号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贫困村补助、补充等因素,测算到镇到村。
二、精准使用资金:一是根据省、市和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专款专用、公告公示”的原则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计划,个别确因实际需要调整的项目必须报区扶贫办同意。二是区扶贫办、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将加大项目实施的指导、验收和资金管理力度,对未按申报地点实施、未按申报规模实施、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要限期整改,对挤占、截留、套取、挪用、调项、贪污等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全面公示公开:一是各镇、村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必须从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筛选项目实施。二是项目实施前镇、村要召开扶贫资金使用专题会议或村民议事会,就资金的使用方向、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单位或个人等通过会议进行明确,并予以公示。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村委会将实施方案报镇扶贫工作站进行汇总,由镇扶贫工作站组织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议,并予以公示,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镇扶贫工作站站长和镇长签字上报区扶贫办及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备案。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方案必须报区扶贫办及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同意,并予以公示。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方可实施,且镇、村要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开展项目实施。三是项目竣工后由镇村先验收合格后上报,然后区扶贫办联合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纪检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程序报账。资金使用必须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实现阳光操作。
四、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此通知下发后,各镇村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通知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确保在今年8月30日前完成。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1. 2019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
展)计划表1
- 2019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表2
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
附件1
2019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表1
市县名称 |
项目单位 |
项目类别 |
金额(万元) |
项目投入(万元) |
|
合计 |
中央资金 |
||||
大通湖区 |
区扶贫办 |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
26 |
26 |
26 |
河坝镇 |
贫困村补助、补充资金 |
50 |
50 |
50 |
|
王家湖村安全饮水资金 |
6 |
6 |
6 |
||
北洲子镇 |
贫困村补助、补充资金 |
60 |
60 |
60 |
|
永兴村安全饮水资金 |
10 |
10 |
10 |
||
金盆镇 |
贫困村补助、补充资金 |
50 |
50 |
50 |
|
千山红镇 |
贫困村补助、补充资金 |
50 |
50 |
50 |
|
合计 |
252 |
252 |
252 |
备注:1、贫困村补助、补充资金具体为5个未退出贫困村每个30万元,6个已退出贫困村每个10万元,且资金必须保证60%用于产业发展,40%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巩固。2、所有到镇扶贫资金项目都必须在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实施。
附件2
2019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表2
市县名称 |
项目单位 |
项目类别 |
项目实施村 |
项目内容 |
资金额度 |
项目投入(万元) |
|
合计 |
中央资金 |
||||||
大通湖区 |
区扶贫办 |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
|
26 |
26 |
||
河 坝 镇 |
贫困村补助、补充资金 |
农乐垸村 |
产业发展:懋农蔬菜冷藏加工合作社 10万 |
10 |
50 |
50 |
|
王家湖村 |
产业发展:香泡产业,枳壳种植20亩为贫困户增加收益 |
10 |
|||||
芸洲子村 |
产业发展:湘粮集团优质水稻(18万) |
30 |
|||||
基础设施:芸洲子村沟渠硬化加高共计2100米(1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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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湖村安全饮水资金 |
6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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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洲子镇 |
贫困村补助、补充资金 |
向东村 |
产业发展:向东村稻田养虾(五、六、十组)(18万) |
30 |
60 |
60 |
|
基础设施:三组基础设建设(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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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村 |
产业发展:永兴村长盛农机水稻专业种植合作社稻田养虾(一、二、三、四组)共计18万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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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永兴村基础设施建设(绿化、下水道)共计1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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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村安全饮水资金 |
1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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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盆 镇 |
贫困村补助、补充资金 |
王家坝村 |
产业发展:王家坝村渔光互补产业 |
10 |
50 |
50 |
|
基础设施:王家坝村沟渠清淤一组至三组220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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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福村 |
产业发展:增福村花椒种植产业扶贫项目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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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湖村 |
产业发展:湘粮集团、建才稻虾套养合作社18万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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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才稻虾套养合作社养殖基地25小型机埠2处新建1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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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红镇 |
贫困村补助、补充资金 |
民和村 |
产业发展:宏硕合作社(培训、提供生产资料)6万元 |
10 |
50 |
50 |
|
基础设施:民和村二组灌渠硬化沟维修 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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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厚村 |
产业发展:学文合作社(技术培训,提供生产资料)6万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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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利厚村路灯建设40盏 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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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莲湖村 |
产业发展:民生米业 18万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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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电力设施建设项目:13台区变压器和电杆及电线迁移至5台区 1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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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252 |
252 |
备注:1、贫困村补助、补充资金具体为5个未退出贫困村每个30万元,6个已退出贫困村每个10万元,资金必须保证不少于60%用于产业发展。2、所有到镇扶贫资金项目都必须在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