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扶领〔2019〕7号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印发《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6 09:42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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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直各部门:

现将《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大通湖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7日

 

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

整改工作方案

 

今年是全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汇报后重要指示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委、区管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会议精神为重要契机,坚持以上率下、一体联动,坚持对标对表、全面排查,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狠抓作风、较真碰硬,以问题整改的成效彰显推进脱贫攻坚的政治忠诚度、政策执行力和工作实效性,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推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全面落实,切实提升我区脱贫攻坚工作质量水平。

二、重点内容

以中央层面反馈4个方面18个类别的问题为主线,结合中央和省巡视调研、考核评估、常态化联点督查、省领导“四不两直”走访调研、市区专项检查等情况,举一反三,全区共查摆出4个方面21个类别的问题:

(一)“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组织学习贯彻不够及时到位。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及时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学习浮光掠影,部分基层干部“只砍柴不磨刀”“以干代学”。有的重形式、轻实效,学用脱节,没有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如学习传达脱贫攻坚有关会议精神不够。《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满足于“一发了之”,学习不够,自觉用以寻找根源、校准方法、解决问题不够。

2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有的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盲目乐观,用自我感觉代替群众感受。如汇报的情况与看到的实际情况差别较大,存在摆好遮丑、亮长护短现象。有的贫困村退出后,滋生了松懈情绪,出现了前紧后松、前热后冷的问题。有的非贫困村站位不高、重视不够、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

3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上热下冷、上急下不急”的现象,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如有些镇村书记及工作队长连扶贫基本情况都不清楚。少数行业部门攻坚责任压实不到位,主要领导亲力亲为不够,把脱贫攻坚工作简单交由副职研究推进,以致抓得不紧、底数不清、指导督促不力。

4驻村帮扶不够扎实。少数帮扶单位没有落实“尽锐出战”要求,选派干部不强,指导推进不力,帮扶措施不精准,工作管理不规范。如驻村工作队长与单位工作未脱钩。工作队员不驻村,搞遥控指挥,情况不明、思路不清。有的镇或帮扶单位对非贫困村扶贫工作重视不够,帮扶力度不大。

5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目前全区还有一定规模的软弱涣散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扶贫政策难以落实,历史遗留问题成堆,极易形成脱贫攻坚“死角”和扶贫信访“高危区”。合并村“合人不合心”的现象还一定程度上存在。有的村支两委干部个人有能力、有资源,但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意愿不强、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

(二)“脱贫攻坚工作不精准”方面

1贫困识别退出不够精准。部分贫困户户口不在本区;部分村简单强调“民主评议”,机械套用“四类人员”或简单算收入账;一些地方对清退对象没有及时上门做好解释工作。

2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不到位。有的后续帮扶针对性不强,群众参与度及受益度不高,搬迁户就业岗位类型比较单一,工作缺乏稳定性,部分搬迁户只能通过打零工解决生计问题。

3产业扶贫因地制宜不够、组织化程度低、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全区产业扶贫短板明显,镇村产业基础薄弱。少数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满足于算眼前的“收入账”“经济账”,追求短平快的扶贫效应,忽视“自主造血”功能的培植。一些地方对产业培育方法不多、效果不佳,项目规模和层次偏小偏低,村资源禀赋未能转化为产业优势。镇村对推进产业扶贫信心不足、措施不力,产业扶贫的覆盖面低,组织化程度不高,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可持续增收能力不强。

4健康扶贫存在短板。一是政策宣传不及时、到位;二是慢病签约管理服务不精准。有的贫困户没有签约服务或者签约服务没达到要求。三是贫困户“一站式”结算不到位。

5教育扶贫精准控辍及资助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扶贫办与学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的数据信息未实现无缝对接,镇扶贫办未及时了解学生在校受助情况,在外地就读学生受助情况反馈渠道不畅;二是教育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学生、家长和扶贫干部对教育扶贫政策不熟悉。三是教育部门针对适龄残疾少年儿童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保障措施不到位、未建立工作台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疑似辍学学生,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无工作台账、无过程记录。

6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差距。一是危房改造底数不够精准。少部分需实施危房改造的贫困农户还未尽数纳入,存在个别脱贫户住危房的问题。二是危房鉴定不够规范。有的镇对贫困户危房没有实现全覆盖鉴定,有的未填写房屋危险性鉴定表,有的鉴定结果未告知农户;有的把本应作为C级、D级的标识为B级,以“一标了之”规避危房改造责任。

7就业扶贫力度有待加大。“春风行动”活动落实不到位。“扶贫车间”建设力度不大,公益性岗位开发不充分,稳定就业、就近就业有待加强。运用政策引导社会机构参与职业培训不够,贫困劳动力得到培训比例偏低,镇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不扎实,有“一培了之”现象,没有跟踪服务。

8.安全饮水存在保障盲区、运行维护机制不完善。个别村、组、户安全饮水无保障。由于全区自来水工程普遍规模偏小、实施得早、标准偏低、水源保护措施缺乏,水质监测体系和净化消毒设施不完善,水量水质保障不够到位,全区农村饮水工程没有实施专业化管理,存在管护人员缺、运行成本高、水费收缴难等问题,部分饮水工程设施不能正常运转。

9.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一是使用程序不规范。部分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没有严格按照区、镇文件规定执行,程序有不规范的地方;二是台账资料整理不及时、不细致,存在资料不完整、质量不高的现象。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方面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有的镇村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

件落实文件,重点工作抓而不实、抓而无力;有的帮扶干部仍然搞大包大揽、一刀切,不从实际出发,不尊重贫困村、贫困户意愿,帮扶措施针对性、有效性不强。

  1.   基层迎检负担仍然较重。有的镇和部门职责不清、政出多门,填表报数缺乏统筹,督促检查层层加码。驻村结对帮扶定过高硬性指标,要求“驻村工作队每月遍访贫困户一次,结对帮扶干部至少走访贫困户一次”,实施起来有难度。
  2.   存在问责泛化倾向。基层干部反映,“权责不对等”问题比较突出,没有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以问题交办代替问题整改,以处理干部代替压实责任。有的村干部因轻微违纪被处分后在村里威信受损、消极低沉,影响工作开展;区纪委对镇纪委考核指标要求过高,过度追求立案数量、处分人数等,导致镇纪委对党员干部问责泛化。
  3.   帮扶工作存在落差温差。一些地方片面理解“两不愁三保障”,对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突出困难的关心和解决不够,有的对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的低保或特困供养家庭“一兜了之”,缺乏综合性帮扶措施。

(四)“脱贫任务艰巨”方面

1扶贫小额信贷资金风险防控风险大。个别贫困户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小额贷款是政府给他们贫困户的红利,不需要偿还的,存在那种无赖的思想。部分贫困户办理了贷款后即外出打工,因通讯号码预留错误或变更等原因银行及镇村联系不上,造成还款不及时。

2特殊贫困群体困难突出。一些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缺乏必要关爱、无依无靠,有的家庭负担很重,脱贫难度很大。

3扶贫信访问题层出不穷。一是部分贫困群众存在“等靠要”思想,贫困户不愿意脱贫、农村群众争当贫困户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二是现在扶贫政策含金量越来越高,贫困户与贫困户之间、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存在攀比,眼红;三是大通湖原有体制下的历史遗留问题无法解决,非职工意见较大,其思想动态难以掌控;

三、主要措施

巡视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围绕上述问题,深入查摆,举一反三,拉单列条,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和通报制管理,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全面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整改。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学笃用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组织开展读原著、专题研讨、宣讲等活动,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在全面系统、融会贯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分级分类抓好区镇村党政领导干部、部门行业干部、扶贫系统干部、帮扶干部和贫困村村干部示范性培训和集中轮训,提高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的能力。组织编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心得体会》。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以上率下,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深入开展“三走访三签字”和“四不两直”常态化扶贫调研活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行业部门牵头主抓责任,落实“两不愁、三保障”部门负责人例会等制度。完善考核督查方案,继续实施最严格的脱贫攻坚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三是凝聚攻坚合力。围绕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同频共振、共同发力,一体整改、一体解决。

(二)坚持精准方略抓整改。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坚持目标标准,规范纠正盲目提高标准或随意降低标准的做法,全面核实、全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识别退出精准度。坚持动态管理,加强数据比对,开展漏评和错退专项清理,将个别优亲厚友导致识别不准的坚决清退,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符合脱贫标准的应退尽退,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算账脱贫”。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文章。进一步完善后续产业帮扶、促进就业创业,加强督查监管,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适时进行督查。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坚持“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路子,组织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地制宜采取发展产业、盘活资产、就业带动、合作引领、折股量化等形式,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利益联结方式,合理确定利益分配机制,增强可持续增收能力。坚持健康扶贫标准。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让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小病、常见病、慢性病能看得起,得大病重病也能保障全家基本生活。继续做实“三个一批”;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杜绝医疗机构收取住院押金现象;完善“一站式”结算服务,落实“一月一拨一结算”;统一贫困农户产妇分娩报销标准;加强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普及优生优育。推进教育扶贫。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标准,规范各学段资助标准及要求;做细做实“三帮一”劝返复学工作,针对疑似辍学现象进行分类指导、精准控辍;深化推进“雨露计划”,促进一批贫困家庭“两后生”高质量就业,培育一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信息比对,强化教育精准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功能。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住危房建档立卡贫困户底数,确保重点对象房屋危险性鉴定全覆盖,杜绝“一标了之”现象;因地制宜推广加固改造建设经验,加快对C级危房的加固改造和D级危房的除险加固;完善差异化补助政策,重点对无自筹资金能力的特困农户实施住房兜底保障。加快推进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澄清底数,全面排查饮水安全“盲区死角”,提高供水保证率。提高建后管护水平,建立健全农村供水水价调节、应急响应和维护养护机制。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切实提高水质达标率,确保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面解决。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强化劳务协作,促进一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稳岗工作,完善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办法;出台开发生态公益性岗位的政策措施;推动建设一批订单稳定、生态友好型的劳动密集型“扶贫车间”;加强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加大综合保障扶贫力度。落实农村低保标准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加大返贫人口临时救助力度;开展“亲帮亲、邻帮邻,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特困家庭帮扶行动;加大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帮扶力度。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常态化监管,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建立扶贫小额信贷监测预警机制。对各村即将到期贷款和还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风险提示和分类处置。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脱贫不摘责任、脱贫不摘政策、脱贫不摘帮扶、脱贫不摘监管”要求。强化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三)聚焦深度贫困抓整改。加大对未退出贫困村的资金项目倾斜,逐一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明确区级领导加强对27个行政村特别是5个未退出贫困村的指导帮扶,加强跟踪监测,对标补齐“三率一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短板,确保如期脱贫退出。适时召开未退出贫困村调度会、推进会。稳步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加大对深度贫困人群的综合保障和帮扶力度,分类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积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

(四)深化作风治理抓整改。一是集中整治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题调研,采取有效管用措施集中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减少填表报数,精简文件会议,统筹整合考核督查,减少考核督查频次,让基层拿出更多精力抓脱贫攻坚。三是强化正向激励。将“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具体化,建立脱贫攻坚容错纠错和关爱激励机制,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在政策、待遇方面给予倾斜,切实保护扶贫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突出基层党建引领抓整改。选优配强村级基层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以高质量党建促高质量脱贫。鼓励引导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办新型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基层干部培训,提升脱贫攻坚能力。加强驻村结对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扶贫措施针对性不强、帮扶成效不明显、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担负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对巡视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落实、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各镇扶贫站统一组织实施,扶贫站站长是具体责任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行业扶贫主管部门负责抓好本行业本部门的整改工作。各级各部门依据此方案,在全面查摆、深入剖析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本级本部门的整改方案,细化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方法步骤、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有序有效推进问题整改。

(二)严肃整改纪律。巡视整改必须严肃认真,对现在就能解决的问题,要立马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要拿出具体的措施和方法,限时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要全程跟进,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抓实。区扶贫办会同区纪检监察部门、区督查室、区驻村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导,督责任落实、督任务完成、督时序进度、督整改成效。对整改不积极、不主动、不扎实、不较真的,要严肃问责。将问题整改成效纳入年度脱贫攻坚考核范围。

(三)统筹协调推进。对巡视整改和脱贫攻坚,要统筹兼顾、有机结合。通过巡视整改,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体现巡视整改工作成效,促进巡视整改向纵深发展。巡视整改工作贯穿全年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分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改阶段,按照查摆问题、制定方案、学习动员、集中整改、梳理总结5个步骤,6月1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为持续整改阶段,主要是深化整改措施,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深化和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年底对巡视整改情况系统梳理。各镇、各行业扶贫单位、各帮扶工作队要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含整改清单),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4月10前报送区扶贫办。阶段性整改报告于6月10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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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