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扶办发〔2019〕9号益阳市大通湖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通湖区脱贫攻坚“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重点帮扶对象产生办法》的通知
各镇、区直各单位:
现将《大通湖区脱贫攻坚“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重点帮扶对象产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益阳市大通湖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大通湖区脱贫攻坚“户帮户亲帮亲互助
脱贫奔小康”重点帮扶对象产生办法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全省扶贫系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现就“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重点帮扶对象的确定要求如下:
一、重点帮扶对象
全区建档立卡未脱贫户中的孤寡老人户、重度残疾户、重病户、智障户等家庭除低保金外,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收入来源的深度贫困户。
二、重点对象产生及管理办法
1. 村民主评议。根据贫困户脱贫验收标准,由村民小组推荐,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评议小组,通过民主评议方式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名单。
2. 贫困户认可。村组干部、工作队员、结对帮扶责任人要上门告知,做好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宣传工作,并得到其签字认可,帮扶责任人签字确认。
3. 村级公示。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名单后,在贫困户认可的基础上,由村委会在公示公告栏、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4. 为重点帮扶对象确定帮扶联络员。重点帮扶对象确定后,每村要确定一名帮扶联络员,帮扶联络员同时兼任“中国社会扶贫网”村级信息管理员。负责该村此项活动的联络衔接工作。帮助贫困户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注册用户,帮助或代发贫困需求信息;联络对接物资捐赠、服务帮扶等事项,反馈上报帮扶信息等。
5. 为重点帮扶对象确定主体帮扶人。各镇、村按照就近原则,为每户帮扶对象确定1名主体帮扶人。主体帮扶人可以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同乡同村族亲乡邻,也可以是当地致富带头人、社会爱心人士、党员干部等,要有爱心、责任心。主要职责是:日常亲情关心与生活照料等,协助帮扶联络员开展相关帮扶工作。
6. 村支部书记、工作队长、帮扶责任人签字。重点帮扶对象确定公示无异议后,村支部书记、工作队长、帮扶责任人分别在《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重点帮扶对象确定表》上签字或盖章,与《“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帮扶对象、主体帮扶户、帮扶联络人名册》一并报乡镇汇总,乡镇汇总后报区扶贫办。
7. 爱心帮扶全覆盖。镇村要组织爱心人士在“中国社会扶贫网”准确合理发布帮扶需求信息,村级信息管理员要认真审核帮扶需求,确保真实可信,实现贫困需求信息发布对所有重点帮扶对象的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镇、村、帮扶工作队要提升站位、提高认识,把做好该活动作为攻克“最后贫困堡垒”的有力举措,积极配合区宣传统战部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政策保障。对确定的重点帮扶对象,各镇、村、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要加大重点帮扶力度,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对接帮扶,在募集资金物质使用上,集中用于重点帮扶对象。
(三)落实监督问责。区扶贫办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杜绝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对存在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 大通湖区“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重点帮扶对象确定表
2. “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帮扶对象、主体帮扶户、帮扶联络人名册
3. “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重点帮扶对象确定工作流程及时间图
附件1
大通湖区“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
重点帮扶对象确定表
镇 村 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人 联系电话:
户主身份证号码: .
家庭基本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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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为重点帮扶对象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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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主评议的结果 |
年 月 日本村召开了村民主评议大会,对全村在“户帮扶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中需重点帮扶对象进行了民主评议,参与评议人员共计 人,其中赞同的 人,不赞同的 人,其他 人。经村民主评议,结果为同意( )不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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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公示 结果 |
公示时间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示有( )无( )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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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认定结果 |
经村民主评议和公示5天后,该对象的最终认定结果为同意( )不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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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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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部书记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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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工作队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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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责任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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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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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此表一式2份,贫困户档案、乡镇人民政府各存1份。
2. 村级评议组长(签字)中的“评议组长”,指村“两委”指定的评议会议主要负责人。
附件2
“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帮扶对象、主体帮扶户、帮扶联络人名册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市州 |
县市区 |
乡镇/ 街道 |
村(组)/社区 |
帮扶对象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主 体 帮扶户 |
联系方式 |
帮 扶 联络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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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重点帮扶对象确定工作流程及时间图
流程 |
具体要求 |
时间 |
实施主体 |
备注 |
区制定办法 |
区扶贫办制定认定办法 |
4月20日-22日 |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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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贫困户脱贫验收标准,由村民小组推荐,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评议小组,通过民主评议方式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名单。 |
4月23-25日 |
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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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干部、工作队员、结对帮扶责任人要上门告知,做好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宣传工作,并得到其签字认可,帮扶责任人签字确认。 |
4月26-30日 |
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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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名单后,在贫困户认可的基础上,由村委会在公示公告栏、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
5月1-5月5日 |
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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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帮扶对象确定后,每村要确定一名帮扶联络员,帮扶联络员同时兼任“中国社会扶贫网”村级信息管理员。负责该村此项活动的联络衔接工作。帮助贫困户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注册用户,帮助或代发贫困需求信息;联络对接物资捐赠、服务帮扶等事项,反馈上报帮扶信息等。 |
5月6-8日 |
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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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村按照就近原则,为每户帮扶对象确定 1 名主体帮扶人。主体帮扶人可以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同乡同村族亲乡邻,也可以是当地致富带头人、社会爱心人士、党员干部等,要有爱心、责任心。主要职责是:日常亲情关心与生活照料等,协助帮扶联络员开展相关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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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10日 |
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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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帮扶对象确定公示无异议后,村支部书记、工作队长、帮扶责任人分别在《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重点帮扶对象确定表》上签字或盖章,与《“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帮扶对象、主体帮扶户、帮扶联络人名册》一并报乡镇汇总,乡镇汇总后报区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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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13日 |
镇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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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爱心帮扶全覆盖 |
镇村要组织爱心人士在“中国社会扶贫网”准确合理发布帮扶需求信息,村级信息管理员要认真审核帮扶需求,确保真实可信,实现贫困需求信息发布对所有重点帮扶对象的全覆盖。 |
5月26日前 |
镇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