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7—7.23日各责任单位大湖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表
7.17—7.23日各责任单位大湖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本周工作完成情况 |
1 |
区建设交通环保局 |
1.学习省厅关于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要求,核实我区生态红线范围,委托洞庭监测站对我区生态红线范围区域再次落图。 2.继续推进市审计局对2013-2016年度大湖良好湖泊项目的工程、绩效的审计问题的整改。 3.调度2016年大湖项目,湖底清淤工程(蜜蜂夹)完成清淤方量62万方,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破土动开建设。 4.参加省厅组织的土壤保护宣教工作会议,学习相关土壤保护文件要求。 5.系统学习我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要求。 |
2 |
区农林水务局 |
1.督促各镇村进行农村清洁工程垃圾处理;本周四对金盆镇进行的农清暗访督察(本次督察不参入月度评比);其它日常工作继续按工作部署有序推进。本周全区开展垃圾清理转运共计6.1吨。 2.执法巡查天泓公司码头21次、锦大渔村码头9、冰森公司四千亩基地码头12次、四季红镇沿湖大湖4次、南湾湖码头3次,未发现企业和个人“三投一捕”行为。劝阻和制止垂钓人员14人次。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 3.截止当前,畜禽退养已退37户,1.57万平方米(50头以上规模)。 4.开展搞好中晚稻栽培管理,早稻的收割、碎草还田、抢插和科学施肥工作,早稻秸杆还田的宣传和督查,中晚稻的病虫防治。 5.沟渠塘坝清淤增蓄项目:已进行摸底核查,并制定了2017年沟渠塘坝清淤实施计划,做好上报区管委会的准备,待批复后将行文下发,预计九月底(或10月上旬)开始实施。从水利执法的实施角度配合河坝镇、千山红镇实施清围工作的执法工作。 |
3 |
区公安分局 |
已按要求落实巡查相关物防、技防措施,并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完成各项水环境执法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工作记录。 |
4 |
交警大队 |
检查车辆38台,进车4台,进原料43.17吨,出车4台,出饲料266.62吨。 |
5 |
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派专业执法人员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
6 |
河坝镇人民政府 |
1. 对向湖体投肥、投饵、投药和捕捞大湖底栖动物行为开展巡查,各相关单位巡逻情况正常。 2. 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目前沙堡洲垃圾中转站运行正常,沙堡洲村代为管理同时已做好运行记录,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红旗社区代为管理同时已做好运行记录,每星期至少督查了一次记录台账。 3.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由区农水局收集、采集相关信息统一上报给大湖水环境治理办公室。 4. 本周拆除了退养养殖户罗淑良的养殖场。 |
7 |
千山红镇人民政府 |
继续开展大湖临湖堤段巡查。 |
8 |
金盆镇人民政府 |
1.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 2.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转。 |
9 |
北洲子镇人民政府 |
1.北洲子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 2.北洲子镇垃圾中转站运行正常。 |
10 |
南湾湖办事处 |
1.保持日常巡查。 2.协调基地宣传人居环境清理工作,抓好沿湖、沿渠居民管理好生活垃圾,严禁垃圾不入池直接倒入沟渠行为。 |
大通湖水环境治理指挥部
201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