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5—10.1日各责任单位大湖治理任务表

发布时间:2017-09-29 17:11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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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10.1日各责任单位大湖治理任务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责任人

1

区建设交通环保局

持续推进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尹波、佘卫光、李丹、段柯

积极与市局对接关于大有、众仁旺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下一步处理。

尹波、佘卫光、段柯

对区域内的涉水企业开展环境监察。

尹波、佘卫光、李丹、周金彪

对大湖水质开展常规监测。

尹波、佘卫光、李丹、周金彪

2

区农林水务局

继续督促各镇村进行河湖沿岸陈年垃圾的处理,加快村庄收集点建设,对各镇农清工程进行督查。

向见军、刘庆华、易元香

 

执法组驻守沙堡洲,检查巡查,防止向大湖投放苗种;禁止捕捞大湖底栖动物,打击非法捕捞与违规加工生产;禁止向大湖投饵施肥。

向见军、曹学良、曹建波

 

加快推进生猪50头规模及等当量的牛羊禽类退出养殖工作,与河坝镇、南湾湖办事处衔接珍珠养殖退养工作。

向见军、曹学良、刘友良

 

继续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警,继续主要农产品基地的巡查、检查抽样及种子市场的秋季监管工作,组织种植大户购买秋冬种紫云英及油菜种子。

向见军、罗凭辉、何应荣

 

继续推进2017年沟渠塘坝清淤工程设计及评审,预计九月底(或10月上旬)开实施。

向见军、李建华、于波

3

区公安分局

继续派专人驻大湖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孙志云、杜红宇、徐盛军

继续负责及时依法查处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违法犯罪案件。加大对涉湖违法犯罪线索的排查。

孙志云、杜红宇、徐盛军

继续依法打击涉湖交通违法行为。

鲁修平、胡勇、唐勇军

4

交警大队

持续驻守大湖水环境治理联合执法检查站,对进出大湖的货车一律检查,对运输肥料、饵料、药料和底栖动物的货车一律拦截。

胡勇(9月25—10月2日)

 

5

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继续派专业执法人员(吴海龙)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吴海龙

6

河坝镇人民政府

对向湖体投苗、投饵、投药和捕捞大湖底栖动物行为继续开展巡查,加强巡逻,及时发现投放饲料的行为同时报告给区执法大队。

祝柳、夏忠明、曾学军、张建清、王力军、韩敬德、刘德伏

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沙堡洲垃圾中转站和沙堡洲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曹子龙、王军、罗双飞、杨光辉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由区农水局收集、采集相关信息统一上报给大湖水环境治理办公室。

曹子龙、张建云

继续根据倒排的退养时间表完成剩余畜禽养殖退养户的拆除工作。

曹子龙、张建云

继续完善河长制,推进工作落实。

祝柳、王军、夏忠明、曾学军、张建云、高臻、赵拥军、张建清、刘德伏

继续与天泓公司和冰森公司就大湖退养、剩余围栏网拆除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公司按照时间节点来开展清捕、拆围工作。

祝柳、王军、夏忠明、曾学军、张建云、高臻、赵拥军、张建清、刘德伏

7

千山红镇人民政府

继续强化临湖堤段巡查、值守工作责任。

卢永德、孙朴、刘艳辉、文松林、陈月红、陈建辉

继续完善河长制相关台账。

卢永德、杨文波、孙朴、皮青山、汤卫平、万清平

将对我镇我镇8公里大渠、41公里中渠的清淤工作进行招投标。

卢永德、杨文波、孙朴、皮青山、汤卫平、万清平

将继续对我镇河湖珍珠的数量、范围进行界定。

卢永德、孙朴、刘艳辉、文松林、陈月红、陈建辉

镇农水办和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城管中队将继续加大对垃圾和植物秸秆的焚烧整治力度,并加强宣传。

卢永德、杨文波、孙朴、皮青山、汤卫平、万清平

8

金盆镇人民政府

督促未完成环评的企业加快进度,督促砖厂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继续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段正才、姚宏、刘洋

9

北洲子镇人民政府

继续保持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转、污水处理厂的常运行。

罗恒、杨益良、何建良、何建华

继续对牲猪规模养殖户畜禽粪污进行改造升级。

罗恒、杨益良、何建良、何建华

10

南湾湖办事处

保持日常巡查。

李政、赵娟、谢中华

协调省军区农副业基地搞好珍珠养殖退养工作。

李政、赵娟、谢中华、史培德

 

 

                                                                                          大通湖水环境治理指挥部

                                                                                   201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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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