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8日各责任单位大湖治理任务表

发布时间:2018-04-03 16:52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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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8日各责任单位大湖治理任务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责任人

1

区建设交通环保局

继续推进大湖种草项目,确保水质稳步改善。

尹波、佘卫光、李丹、段柯

完成本月大通湖水质监测报告及河长制水质监测报告。

尹波、佘卫光、段柯

2

区农林水务局

继续督促各镇村进行农村清洁工程垃圾处理尤其是河湖沿岸陈年垃圾以及集镇的垃圾处理,加快村庄收集点建设。

向见军、刘庆华、易元香

 

早稻机插浸种催芽工作完成,进入苗床管理阶段,油菜病虫防治,棉花苗床准备,春玉米播种。

向见军、曹学良、曹建波

 

督促各镇进行资料整理工作。

向见军、曹学良、刘友良

 

继续督促各镇进行珍珠退养。

向见军、曾德良、何应荣

3

区公安分局

继续派专人驻大湖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孙志云、刘  勇、陈  德

继续负责及时依法查处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违法犯罪案件。加大对涉湖违法犯罪线索的排查。

孙志云、刘  勇、陈  德

继续依法打击涉湖交通违法行为。

鲁修平、胡勇、唐勇军

4

河坝镇人民政府

对向湖体投苗、投饵、投药和捕捞大湖底栖动物行为继续开展巡查,加强巡逻,及时发现投放饲料的行为同时报告给区执法大队。

祝柳、夏忠明、曾学军、张建清、王力军、韩敬德、刘德伏

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沙堡洲垃圾中转站和沙堡洲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曹子龙、王军、罗双飞、杨光辉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由区农水局收集、采集相关信息统一上报给大湖水环境治理办公室。

曹子龙、张建云

督促大通湖渔场推进大湖清捕工作,严格湖场秩序管理。

曹子龙、张建云

继续做好珍珠退养的沟通协商工作。

祝  柳、王  军、夏忠明、曾学军、张建云、高  臻、赵拥军、张建清、刘德伏

督促大通湖渔场推进大湖种草工作。

祝  柳、王  军、夏忠明、曾学军、张建云、高  臻、赵拥军、张建清、刘德伏

5

千山红镇人民政府

继续强化临湖堤段巡查、值守工作责任。

卢永德、孙  朴、刘艳辉、文松林、陈月红、陈建辉

继续开展泗兴河胜利渠(民和段)杂草淤泥清除工作。

卢永德、杨文波、皮青山

继续开展每旬河长巡河工作。

卢永德、杨文波、皮青山

继续协调开展剩余珍珠退养工作。

卢永德、孙  朴、刘艳辉、文松林、陈月红、陈建辉

继续对镇域内环境问题进行巡查。

卢永德、杨文波、皮青山

6

金盆镇人民政府

保持日常巡查。

段正才、姚宏、周春晖

河长制管理。

段正才、姚宏、周春晖

处理群众相关投诉。

段正才、姚宏、周春晖

牧业治理。

段正才、姚宏、周春晖

7

北洲子镇人民政府

继续保持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转。

罗  恒、胡登高、郑德祥

督察污水处理厂清淤工作进度。

罗  恒、胡登高、郑德祥

继续众仁旺公司环保工程进行督查。

罗  恒、胡登高、郑德祥

继续对各河段进行日常巡查。

罗  恒、胡登高、郑德祥

8

南湾湖办事处

保持日常巡查。

李  政、赵  娟、谢中华、史培德

协调省军区农副业基地进行珍珠养殖退养工作。

李  政、赵  娟、谢中华、史培德

 

 

                                                                                      大通湖水环境治理指挥部

                                                                                   2017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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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