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第8号问题整改 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2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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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第8号问题整改
销号公示
一、反馈问题
与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从36.4%下降到0,出口断面总磷浓度由0.047毫克/升上升至0.093毫克/升;11个可比断面中5个水质下降,岳阳楼、洞庭湖出口、东洞庭湖、君山4个断面水质由Ⅲ类恶化至Ⅳ类,南嘴断面水质由Ⅳ类恶化为Ⅴ类,形势不容乐观。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完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继续推进洞庭湖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按要求着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力争尽快达标。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是开展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沟渠塘坝清淤增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河湖围网养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五大专项行动,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二是积极推行河长制,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垃圾综合治理,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加强河道采砂整治。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严格按照《大通湖区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进一步稳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洞庭湖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按要求着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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