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专项督察 反馈第1号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专项督察
反馈第1号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一、反馈问题
湖南省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有些地方整改力度不大,要求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领导批示或上级督察督办才能引起重视、得到解决。第一轮督察反馈后,湖南省仍有一些地方以历史遗留问题为借口,拖拉应对整改工作。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时,没有真正形成自觉行动,部分整改工作抓得不紧不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二、整改目标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督察督办机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是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相关内容纳入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如从2019年至今,已多次开展相关学习。二是出台了2018—2020年《大通湖区五项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大通湖区绩效考核重点工作考核细则》等,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是大通湖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主动亮剑发力,紧盯严查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行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大通湖一湖碧水。2017年以来,全区共查处环保领域问题15起,处理4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37人。四是区委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并实施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审计结论与提拔挂钩。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等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狠抓整改落实、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