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第13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5项整改销号公示
中央环保督察第13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5项整改销号公示
一、反馈问题
益阳市大通湖区对大通湖天泓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围网养殖监管不力,造成湖水质从2013年Ⅲ类下降为2016年劣Ⅴ类(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第13项);益阳市大通湖区断面是唯一一个劣V类水质断面(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5项);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总磷超标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2018年省环保督察第22项)。
二、整改目标
责令益阳市迅速制定大通湖水质持续恶化问题限期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2019年,大通湖水质退出劣V类。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2019年以来,大通湖水质连续21个月保持在Ⅴ类以上,其中2019年水质总体评价为Ⅴ类,总磷年均值0.122mg/L,其他指标均值在Ⅲ类水质以上。2020年1—9月水质均为Ⅴ类及以上(其中2月份、6月份、7月份、8月份和9月份为Ⅴ类,其他月份为Ⅳ类),总磷浓度年均值0.108mg/L,总体评价暂为Ⅴ类水质。
(一)全面推进畜禽水产退养,防治养殖污染。一是扎实推进畜禽退养和粪污治理。辖区禁养区畜禽养殖企业51家已全部退出。二是有效推进珍珠退养和精养鱼塘退出。大通湖流域范围内1.2万亩珍珠养殖全部退出,积极推进临湖1000米范围内精养鱼塘退养转型。三是全力打造水草种植基地。2018年至今,我区共发展水草产业面积近3000亩,既培植了种苗,又服务于大湖种草。
(二)全面推进大湖植被修复,恢复自然生态。按照科学治理、精准施策的要求,聘请武汉大学于丹教授技术团队全面指导大通湖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水生植被恢复工程,从中央深水区向岸线依次构建“沉水—浮叶—挺水植被带”,充分发挥水生植物生态功能作用。2020年,深入推进水生植被恢复工程,在上年基础上又成功恢复挺水植被5000亩(主要是菰、野生红莲和香蒲等);恢复浮叶植被500亩(主要是睡莲、芡实、黄花荇菜等);恢复沉水植被3000亩(主要是轮叶黑藻、苦草、常绿大苦草和穗花狐尾藻等)。为搭建稳定大湖生态系统,控制藻类生长繁殖,经武汉大学技术团队同意,今年先后两次投放了白鲢60.7余万斤、蚌30万斤。为保证大湖水草不受杂食性、食草性鱼类啃食,增强水体透明度,对大湖杂食性、食草性鱼类进行清捕。全面实施大通湖湖泊缓冲带入湖河口湿地建设工程,有效对外源污染物实施生态拦截。同时为配合大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需要,完善大湖长效管控机制。成立大通湖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大湖经营管理。为加强大湖禁航禁捕工作,由区委政法委牵头,沿湖安装监控摄像头44个,建成禁航禁捕红外线热成像系统,处理僵尸船115条,共抓获违法人员50人次,刑拘18人,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人,形成了有效震慑。
(三)全面推进污水垃圾治理,严控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一是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率。2020年重点推进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建设,实施各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程以及中心城区和镇规划建成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完工后各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将提升至一级A标准,实现中心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8%以上,镇规划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实现了“户分类、村收集、镇压缩、区转运”一体化治理全覆盖。垃圾压缩中转站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率达100%。二是全面实施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实现全区旱厕清零、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三是开展流域禁“磷”工作,对辖区内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四是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着力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控害、测土配方施肥、农业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肥种植、秸秆还田等措施,全面实施长江经济带(大通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
(四)全面推进疏浚引水活水,构建河湖生命机理。一是实施河湖连通引水工程建设。不断强化水位调节和换水工作,在保证农业灌溉用水前提下,全力满足大通湖生态修复用水。二是持续疏浚入湖水系。启动大通湖流域沟渠清淤3年行动方案,共清除入湖水系围网118公里,疏浚五七运河、老三运河、金盆运河等主要入湖口35.4公里,疏浚中小沟渠1644条近4000公里,塘坝清淤79座。三是加强河渠清漂清废。近三年来,共设置清废入湖拦截网45处,完成河渠清漂1600公里,清除水葫芦等漂浮物5.8万余吨。四是加强入湖口湿地建设。4个主要入湖口湿地已建成,初步构建以挺水植物荷花为优势群落的湖滨沿岸带,对外源污染物加强了生态拦截。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对大湖周边乡镇的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尾水排放实行最严厉的环保排放标准,并从严查处规模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行为;实施引水活水工程,获得与外界开放式水体交换能力,提升湖体的自净能力。
二是依托武汉技术团队指导,制定完善2020年9-12月大通湖生态修复方案,深入推进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大湖生态修复。
三是全面推行大通湖水环境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有效缓解入湖口和周边入湖渍水等外源性污染。
四是深入推进大型养殖企业和精养鱼池的整治,对区域内的畜禽养殖规模企业深入开展整治,对不达标的养殖企业坚决关停退出;积极巩固临湖1000米范围内的精养鱼池退养成果,开展生态转型的试点工作,全面引导区域内群众探索生态种养的新路子。
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