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 与村结对共建文明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6 11:40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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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与村

结对共建文明村活动的通知

大文明委[2019]1号

全区各文明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精神文明建设,调动和发挥全区各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我区文明创建工作,结合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具体需要,决定组织全区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与所联系的村开展文明村结对共建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对共建时间

从现在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结对共建目标

通过结对双方共同努力,带动全体村民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帮助结对村解决一些精神文明创建方面的具体问题,促进全区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结对共建的单位

获得全国、省、市三级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称号,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均参加结对共建活动,结对共建文明对象为大通湖区各村。

四、结对共建形式

每个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与一个村开展结对共建,结对共建单位原则上与驻村帮扶联点村一致。

五、结对共建的主要内容

根据“发挥优势、整合资源、量力而行、积极作为”的原则,各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与结对共建的村要围绕“共创文明、共建和谐、共促发展”的目标,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一)加强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生活

1.指导村级文化场所和设施建设管理。立足文化惠民,积极帮助共建村改善公共设施和文化条件,建好管好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民学校、图书阅览室、文化广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为村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有效载体。

2.积极开展各项文化活动。根据结对共建村的需求,积极开展政策法规、文明礼仪等知识培训,通过讲座和培训等形式培养社区文艺骨干队伍。利用节假日特别是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组织开展文化进农村活动,为结对村送图书、送文艺演出、送文体器材,与结对村组织开展联谊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基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深化文明创建,提升农村品质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和帮助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宣传专栏,充分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文化墙等形式,向村民广泛宣传,营造文明共建的浓厚氛围,引导村民增强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养、养成文明习惯,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2.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指导和推进文明村、文明家庭等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好邻居”评选等活动,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组织文明单位职工子女与结对村的未成年人结成对子,开展联谊活动,相互学习和帮助。让村民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真实感受到文明创建的行动就在身边,发挥文明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村民理解、支持、参与创建活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3.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指导结对村完善村民文明公约,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引导村建立完善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加大宣传教育、成立红白理事会、建立文明结对帮扶制度、完善村规民约,扎实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加强专项整治,完善考评办法。培育科学、文明、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促进移风易俗。

(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领文明风尚

1.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推动结对村志愿者注册工作,不断壮大村志愿者队伍。帮助村建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重点组建 “三关爱”志愿服务队,以及文化志愿服务队、环境卫生志愿服务队、邻里纠纷调解志愿服务队等志愿服务队。

2.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结对村解决实际困难,着力在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志愿服务,开展健康咨询等一系列志愿帮扶活动。开展关爱活动,加强对村孤老残弱等的志愿帮扶工作,并帮助建立规范齐全的志愿服务资料与台账。定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及时对村的各种不文明行为和陋习进行抵制、引导和劝阻。志愿帮助村定期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建立党群活动室、党建工作文化墙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要把结对共建工作纳入本单位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明确单位分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确定责任部门,建立《结对共建工作台账》,详细记录结对共建工作人力、资金、项目、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各文明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经常研究共建工作,要主动与结对村联系,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注重调查,精准帮扶。各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要结合我区省级文明城区创建,深入结对村,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整合本单位的资源,突出推进文明城区创建这一重点,发挥优势,以工作指导为主、物质资金帮扶为辅,力所能及为村办实事、办好事,每年至少进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不少于6次。

(三)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反馈结对共建工作最新动态,扩大声势和影响,区文明办将适时组织媒体对结对共建活动进展迅速,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典型示范报道,对结对共建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单位进行负面曝光。

(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为促进工作落实,各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的情况将纳入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晋升考评和日常管理。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要及时向区文明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半年报送工作小结,年底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区文明办将不定期到共建村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文明单位年度复查评分依据。

附件:1.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结对共建对应表

2.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结对共建文明村工作登记表

3.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结对共建文明村工作情况表

 

大通湖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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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