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开展扫黑除恶“以案释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0-12-11 10:21 作者:刘玲 浏览量:
A+A-

12月10日上午,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在北洲子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座谈会,现场“以案释法”,会议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扫黑办专职副主任罗凭辉主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杰出席会议。

会上,区人民法院有关人员通报了黄兴隆涉恶集团在北洲子镇等地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的犯罪事实及判决结果;北洲子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谢滨作了发言;区公安分局有关同志为黄兴隆涉恶集团被害人现场办理了退赔手续。

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杰全面详细通报了区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效地净化了政治风气和社会风气。2018年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在各单位积极参与和配合下,区人民法院硕果累累,共受理起诉涉恶势力犯罪案件8件,涉恶嫌疑人34人;认定恶势力犯罪6件,17人。其中认定的涉恶案件已全部审结结案,向参会人员介绍了专项行动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审结情况:2018.9.17龙某某寻衅滋事案;黄某某案;王某某案;2019.3.5杨某案;2019.4.24邓某案;2020.4.30夏某某案等均已依法审理且判决生效,并交付执行。

会上,罗凭辉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法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所做的工作,认为区人民法院态度坚决,措施过硬,充分的彰显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同时,传达了市委书记瞿海在益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要求和在2020年11月19日区委书记何军田在大通湖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要求,瞿海书记指出:一是要坚持政治导向,实行认识再提高;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整改落实再发力;三是要坚持效果导向,工作推进再深入;四是要坚持长效导向,建章立制再深化。何军田强调:必须要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个“不变”:机构不撤、人员不散、经费不少、力度不减;要求与全面依法治国结合起来,要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维护社会持续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四个方面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通过这次“以案释法”活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的权威性,有力的震慑了治安违法犯罪,为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推进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北洲子镇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镇村干部、群众代表、受害群众等参加此次活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大通湖区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