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评选对象公示启事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评选对象公示启事
根据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活动安排,各区县(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和市直各成员单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等方式,在初审、复审的基础上,经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审议确认,对拟评选的25个先进集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9月23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评选对象有意见,请向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7-4280399;
益阳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6日
赫山区委组织部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取胜之招,不断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严肃整顿了83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管理了全区207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后备干部,严加规范了支部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把“紧”的要求贯穿资管委排查整顿、换届选举、落实“一案四查”等工作始终,共撤销14个资管委、5个社区,组织处理了16起涉黑涉恶案件。突出“一案四查”一查到底,实现“一案一整改”,相关资料按照“一案一卷宗”进行归档。以农村党员冬春训、“新春第一课”等抓手,推动“双向报到”机制有力有效运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党员群众。
赫山区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持续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全区共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12个,破获涉黑涉恶案事件311起,查封冻扣涉案资产4.6亿元。组织召开全区动员会、推进会、调度会等各类会议110余次,在全国率先出台《赫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奖惩实施办法》。协同组织部门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83个,并促推全区撤销所有资管委,建立了社区。先后向市扫黑办报送制度机制34条,跟踪问效“三书一函”56份,进行专项督导6次,开展挂牌整治8处,重点地区、行业得到有效治理。2018至2020年,赫山区连续获评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区县或全省平安区县。
赫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赫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坚定扛起重大政治任务,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成立专案组,并明确专人办理,强化协作,形成内外一体的打击合力。审结认定涉黑涉恶案件50件142人,坚持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推进。提前介入案件16件,为公安机关侦查提供引导性意见,保证了案件质量,提高了办案效率。坚持“一案四查”,深挖背后“保护伞”,追查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制定了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斗争成果。依托办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提出检察建议5件,提升重点行业监管水平,促进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赫山区文旅广体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文旅广体系统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结合行业特点突出宣传造势,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和送戏送电影下乡。三年来,共制作展板63块,悬挂条幅标语220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组织创作的歌曲《让我们一起战斗》入选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艺作品集,并参加全省“致敬扫黑英雄”专场文艺晚会。加大对全区514家网吧、KTV、旅行社、景区(点)、书店、游艺场所等重点文旅市场摸排力度,进行专项督查和日常巡查。三年来,共出动执法车辆1200台次,执法人员3600人次,巡查文旅场所9000家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和乡镇开展联合执法24次,有效维护了文旅市场经营秩序。
该庭承担了全市法院近70%的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的审判清零任务,该庭人员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相继审结了张某、匡某明等15人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案;王某虎、王某辉等19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案。该庭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将打击重点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骨干成员、恶势力头目,依法应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同时对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坚持从严惩处,专项斗争开展至今“零”缓免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资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始终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效改善了社会治安环境,提升了辖区群众安全感。该队作为资阳公安分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排头兵”,始终把扫黑除恶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定“零容忍”,坚持“一刀切”,举全队之警力,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务求一网打尽、连根拔除。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侦办摧毁涉黑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14个,查封、冻结、扣押黑恶案件涉案资产503.2万元,横行乡里的“村霸”,强揽工程的“建霸”,骚扰滋事的“债霸”等被绳之以法,辖区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安化县纪委监委强化政治担当,立足职责定位,坚持一案四查,重拳打“伞”破“网”,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全县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8件,办结86件,党纪政务处分29人,组织处理1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2018年以来,共计接访935批1387人次,主动摸排2015年以来805件(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对公安机关侦破的13个涉黑涉恶案件逐一展开排查,发现有价值的线索17条。共受理问题线索93条,移出5条,其中中央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16条,全国12337举报平台交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条,均已查结。2019年,严肃查处黄某团伙“保护伞”问题,查处保护伞15人;2020年,查处刘某等人涉黑案,查处保护伞1人,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安化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明确由院庭长担任涉黑涉恶案件的承办人或审判长,院庭长承办涉黑涉恶案件比例达71%。对涉黑涉恶案件,由立案庭、刑庭统一制作“涉恶涉黑案件”标记章,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判决。坚持从严打击,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1件59人。对25名涉恶被告人以及1名“保护伞”判处财产刑151.58万元,执行到位119.58万元。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9条,有力助推“行业清源”。充分运用“水上法庭”“车载法庭”,通过“司法公正安化行”等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抽调6名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专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引导及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依法严格办理涉黑恶案件。共开展提前介入7次,批准逮捕“黄某案”“刘某案”等黑恶犯罪案件42件84人,起诉上级指定管辖的“谢某彬案”等黑恶犯罪案件26件103人,中央领导关注、省级督办的“王某良案”等保护伞案件4件4人。坚持“打财断血”,对3.8亿元涉案资产提出处置意见。结合办案推动行业治理,向公安、住建、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社会治安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安化县水利局强化党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水利工作新形势、新特点,强化措施、强力推进,依法查处和严惩水利行业强揽工程、恶意竞标、违法转包分包、利用水利工程和水资源违规开展经营活动以及非法采砂、非法围堰、强占河道、霸占破坏水资源、破坏水生态环境等黑恶势力。特别是针对砂石行业乱象,通过牵头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极大震慑了非法采砂不法分子,维护了全县正常的水事秩序。三年来,共移交涉黑涉恶线索10条,其中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起,水行政处罚2起,刑拘12人,捣毁涉黑涉恶砂场3处。注重建章立制,长效监管,制定重点机制制度31个。
桃江县纪委监委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桃江县纪委监委高擎监督执纪问责利剑,坚持有伞必打、有网必破、有腐必查,以除恶务尽的政治担当深入“打伞破网”。对唐某鸣涉黑涉恶团伙案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开展了深挖彻查,共立案审查调查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开除党籍5人,政务记过10人,政务警告6人,组织处理8人,涉及正科级干部2人、副科级干部8人,全县液化气价格由150余元下降至80余元一罐,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向有关党组织和单位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监察建议书11份,督促行业治理,堵塞制度漏洞,切实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桃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黑恶犯罪,主动参与综合治理,规范机制建设。共批捕涉黑恶案件33件80人;起诉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14件59人,纠正漏捕漏诉8人次。办理了省扫黑办督办的“10.15”陈某某涉黑案,市检察院督办的胡某某“保护伞”案,依法甄别并被法院认定“黑财”金额合计1400万余元。延伸检察职能,写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深入企业、基层组织、重点行业走访、座谈,对基层治安、燃气、工程建设等行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书12份,堵漏建制,督促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桃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引下,在上级公安机关和桃江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作为桃江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职能部门,充分发挥拳头和尖刀作用,从组织部署、线索摸排、打击整治等方面聚焦聚力、全力推进,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打出了声威和实效。专项斗争以来,全局共打掉黑恶犯罪团伙13个,其中涉黑案件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12个,共抓获团伙成员89人(其中刑事拘留81人,取保候审8人),破获刑事案件93起。2018年至2020年,全县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黑恶违法犯罪案件现行发案较前三年同比下降14.1%,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沅江市纪委监委共收到线索187件,办结184件,移出业外问题线索3件。处理党员干部人数7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3人,组织处理20人,移送司法处理2人,追责问责4人,发出监察建议书12份,整改完成100%,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扛牢政治责任、主动作为。2018年6月,在下塞湖系列案中沅江市纪委监委处理党员干部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组织处理4人,认定“保护伞”21人,另移送司法1人。认真履职尽责,深挖彻查。2020年在查办聂某昌涉黑涉恶案相关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中,沅江市纪委监委共处理党员干部6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2人,组织处理29人,认定“保护伞”4人。
沅江市人民检察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党中央、各级领导机关部署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办理涉恶案件4件14人,依法严办陈某某妨害公务、故意伤害、李某7人敲诈勒索等一批性质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2019年,办理涉恶案件7件30人,选派3名员额检察官成立办案小组,承办桃江县唐某某等13人涉黑团伙案。2020年,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完善、固定证据等方式,成功办理唐某某一案,使桃江县居民使用的液化气价格大幅度下降,液化气经销商的经营权利得到了更好的保障,维护了社会秩序,优化了营商环境。
沅江市公安局
沅江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的要求,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担负着沅江市打击黑恶势力和侦破九类涉恶犯罪案件的重任,多次被益阳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先进工作单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摸排、收集、核查各类线索249条,捣毁涉黑犯罪集团2个、涉恶犯罪集团4个、涉恶犯罪团伙6个,破获涉黑涉恶团伙刑事案件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6人,侦办九类涉恶刑事个案1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4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近亿元。沅江市域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筹备各类专题会议等60多次;受理涉黑涉恶方面及“保护伞”的问题线索31件,立案17人。两次制作专题宣传片,成果展板32面,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5万余份,张贴大型公告6000多张,悬挂横幅标语2000多条,大型喷绘100多块,固定展板470余块,粉刷墙体300余面。全县发出建议书和提示函58份,对4个乡镇进行了重点挂牌整治,3个行业领域进行了约谈督办。9次开展专题督导,制作《扫黑除恶专刊》38期,建立健全具有行业特色的长效机制文件共50余份。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度全省公众安全感民意调查中,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评价得分均居全省前列、全市第一。
南县公安局全面发动、全警发力、全力以赴,不断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1个,涉恶犯罪集团和团伙8个,共破案131起,移送起诉356人,查处涉案资产490余万元,移送起诉的黑恶案件无一例退捕、无一人改判。为主侦办“周某黑社会组织案”,查明周某团伙涉嫌刑事案件5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协助查处公职人员11人。紧扣“六清”行动要求,积极贯彻“一案四查”制度,出台重大案件(线索)会商制度,强化摸排研判“三同步”,对重点案件和线索进行一案一研判,重点推动和督办,167条各级线索全部按期“清仓”。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发放公安提示函20件,全部反馈回复,实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效果。
大通湖公安分局
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作为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冲在一线,体现政法担当,为该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宫、连续10年保持省级“平安区”、区综治民调省市前列作出了突出贡献。专项斗争以来,该局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2件,恶势力犯罪团伙2件,“三贷三霸”案件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移送起诉46人。侦办线索40条,其中,自查线索14条,2条为涉恶犯罪集团线索,2条为涉恶犯罪团伙线索;向区纪委监察机关及等单位移送“伞网”线索3条,处理相关公职人员8人。积极清网风暴行动,破获一起涉嫌利用信息网络敲诈勒索的案件(裸聊敲诈勒索案),截止目前共抓获嫌疑人6人,刑拘6人,逮捕4人,取保候审2人。
朝阳公安分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各项重点工作。在专项斗争中,以凌厉攻势破获现行涉黑涉恶“十二类”案件167起,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团伙3个,刑事拘留192人,逮捕109人,移诉231人,查封扣押资产近亿元。打掉全市首个涉恶犯罪集团“杀神帮”,聂某昌等人涉黑案件被市公安局评定为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精品案件。清仓线索133条,打击“保护伞”18人,发出公安提示函14份,积极探索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为益阳高新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承担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职能及审判重任,该庭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狠抓落实,有力保证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切实履行统筹协调、督导指导职责,对全市法院审理的涉黑涉恶及关联“保护伞”案件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全市共审结涉黑涉恶犯罪一审123案570人、二审52案335人,“保护伞”犯罪11案12人。顺利审结“6·21”夏某安案、“11·24”黄某案、“10·15”陈某生案、“9·10”唐某鸣案、“3·06”聂某昌案等一批大要案。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摸排核查线索54条,针对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共发出司法建议78份,整改反馈率100%,有效堵塞了行业监管漏洞。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担扫黑办职责,助推全市检察机关实现决策部署、指导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建立健全“一案六查”、领导包案、提前介入、线索摸排等多项规范机制,其中“一案六查”机制得到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组的肯定和推荐,统一把关涉黑涉恶案件42件。精准高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团结奋战,实现三效统一。办理的夏某安等人涉黑案被评为2019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2019年度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湖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案件,办理的黄某等人涉黑案被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案件。
益阳市公安局扫黑办
益阳市公安局扫黑办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主动谋划、精心组织、统筹施策、强力推进,掀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取得显著成效。3年期间,全市共侦办涉黑组织案件8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74个,破获九类涉恶刑事案件1457起,刑拘2299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办结习近平总书记专题批示“6·21”下塞湖夏顺安涉黑组织案。“六清”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位居全省前列。发出公安提示函184份,复函率、整改率100%,工作得到全国扫黑办第18特派督导组充分肯定。2018至2020年益阳市公安局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单位。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益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95件,取得良好效果。畅通维权渠道,做到“应援尽援”。通过法律援助服务窗口、“12348”热线、如法网三大平台,为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类案件的法律咨询、举报渠道。运用好驻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加强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严格统计监督,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案件规范管理。实行涉黑涉恶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加大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法治宣传重点,与“法援惠民生”主题宣传结合起来,依托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多形式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益阳日报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益阳日报社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委中心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设立专项经费、开展专项清查和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等。重点抓好新闻报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开辟《扫黑除恶进行时》专栏,明确骨干力量具体负责新闻采写工作,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及时跟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组织推出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重要稿件,持续刊发全市专项斗争动态报道、典型做法和深度述评等。积极对标央媒、省媒,及时转载重要稿件和融媒体作品。注重多媒体平台推送,报纸、益阳新闻网、大益阳客户端等各平台同步着力,2018年至2020年共计发稿280余篇,掀起宣传声势,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