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4 19:46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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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扫黑办〔2018〕4号

各镇、南湾湖办事处、区直和驻区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经第15次区委会议决定,调整大通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何军田  区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张勇军  区委委员、区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董  轲  区委委员、区委党群部部长

李  益  区委委员、区纪委书记

吴  灿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邹兆洲  区人民法院院长

        谭铁军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詹仲春  区公安分局政委

成  员:李建良  副处级干部、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欧阳文波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彭  穆  区人大政协联工委办主任

范东山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  文  区司法局局长

康祥军  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局长

周明德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尹  波  区建设交通环保局局长

易永恒  区社会发展局局长

向见军  区农林水务局局长

胡耀武  区经济贸易和旅游局局长

张  俭  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超军  区审计局局长

徐才清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办主任

皮光辉  区公路管理局局长

周建辉  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孙玉兵  区工业园主任

欧忠良  区城投公司总经理

王庆尧  区税务局局长

曾  平  区纪委副书记

郭泰山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志华  区委党群部副部长

徐晓玲  区委党群部副部长

廖靖武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罗凭辉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  奇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慧群  区综治办主任

刘  进  区公安分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

陈卫芳  区综治办副主任

如有人员调整,不另行文,由相应岗位人员递补。

 

             大通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18年9月19日

 

 大通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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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