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2-13
关于调整大通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8 10:33 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大扫黑〔2019〕10号

关于调整大通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南湾湖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我区机构改革后的人员异动,决定调整大通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军田  区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胡国文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张勇军  区委委员、区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姜利文  区委委员、区委宣传统战部部长

李  益  区委委员、区纪委书记

孙功伟  区委委员、区委组织部部长

吴  灿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邹兆洲  区人民法院院长

        谭铁军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袁伏良  区人大政协联工委副主任

成  员:彭  穆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欧阳文波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志华  区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范东山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康祥军  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局长

杜  敏  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党工委书记

杨超军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松华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欧忠良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皮光辉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尹  波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局长

向见军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胡耀武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张  俭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卜清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徐才清  区审计局局长

周天翔  区政务中心主任

曹  骏  区工业园主任

王庆尧  区税务局局长

吴铮杰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大通湖区管理局局长

孙玉兵  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

罗红伟  区大发集团总经理

曾  平  区纪委副书记

廖靖武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罗凭辉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胡国辉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  奇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  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  任:张勇军  区委委员、区委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罗凭辉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主任:张志华  区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范东山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曾  平  区纪委副书记

胡国辉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廖靖武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  奇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  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其他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如有人员调整,由相应岗位人员递补。

 

 

 

                大通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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