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扫黑〔2019〕10号
关于调整大通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南湾湖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我区机构改革后的人员异动,决定调整大通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军田 区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胡国文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张勇军 区委委员、区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姜利文 区委委员、区委宣传统战部部长
李 益 区委委员、区纪委书记
孙功伟 区委委员、区委组织部部长
吴 灿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邹兆洲 区人民法院院长
谭铁军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袁伏良 区人大政协联工委副主任
成 员:彭 穆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欧阳文波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志华 区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范东山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康祥军 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局长
杜 敏 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党工委书记
杨超军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松华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欧忠良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皮光辉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尹 波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局长
向见军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胡耀武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张 俭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卜清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徐才清 区审计局局长
周天翔 区政务中心主任
曹 骏 区工业园主任
王庆尧 区税务局局长
吴铮杰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大通湖区管理局局长
孙玉兵 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
罗红伟 区大发集团总经理
曾 平 区纪委副书记
廖靖武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罗凭辉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胡国辉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 奇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 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 任:张勇军 区委委员、区委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罗凭辉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主任:张志华 区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范东山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曾 平 区纪委副书记
胡国辉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廖靖武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 奇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 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其他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如有人员调整,由相应岗位人员递补。
大通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