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通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8-08 10:34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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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突出“深挖根治”工作,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在深化打击、深挖幕后、综合整治、源头治理上综合推进,实现专项斗争有新突破,取得新成效,进一步推动平安大通湖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组织实施

1.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安排各级各成员单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区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和要求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

2.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推动落实的思路举措。进一步健全有关工作机制和制度,抓好阶段性工作推进。区扫黑办适时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情况,发现问题,确保每个阶段都有主攻方向、重点任务。

3.适时召开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场推进会。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分析斗争形势,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树立专项斗争的典型,推出一批典型经验并推广,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4.推动专项斗争均衡发展。进一步压实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确保上下联动、同频共振,促进专项斗争均衡协调发展。

5.进一步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点面结合、平战结合、与文明创建结合、与整体宣传结合“四个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健全宣传机制、创新宣传方式、用好宣传平台,切实抓好宣传引导,提升宣传的精准度,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通过加大举报奖励力度等办法,进一步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适时曝光和揭露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凝聚共识。

6.研究推动落实组织措施。对落实直接责任人责任不力的镇分管政法的委员、政法各单位分管班子成员及时采取适当组织处理措施,把敢担当善作为的领导干部选派到关键岗位上。

7.全面强化工作保障力度。协调区财政安排资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予以大力支持,主要用于补助办案经费、充实举报奖励经费、改善办案装备等方面,尤其要向任务较重的镇和政法单位倾斜,并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

8.认真做好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准备。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的各项准备,抓好省扫黑除恶专项督导问题整改,在中央督导前开展一轮全区范围内的督导,并以此为契机,推动进一步深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调整主攻方向、完善策略方法,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

9.健全完善考评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专项斗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群众意见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用好专项斗争督导成果,将专项斗争成果作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大力表彰先进典型,适时通报表扬一批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激励各级各有关部门投身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

10.及时准确统计上报有关情况。按要求及时准确统计上报相关工作情况和战果数据,防止出现延误和虚报战果。

二、进一步深化打击,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11.进一步抓好重大线索管理平台建设。区、镇两级要承担好群众举报线索核查主责。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核查机制,强化区公安机关对中央、省、市、区扫黑办重点督办、交办线索的核查力度,提高线索核查质量和效率。

12.持续提升对黑恶势力的斗争实效。增强专业办案力量,强化重大案件会商,落实重大案件领导包案制度。通过破除背后的“利益链”和“关系网”,一抓到底,坚决深挖彻查。对于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尤其是涉地涉湖、环境保护、破产企业等领域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继续深入开展摸排,加强研判分析,研究制定综合治理的制度规范,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13.加强办案指导。强化业务培训,举办法治及业务培训班,提高办案能力水平。优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常态化层级联络机制,确保及时通报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总结成效与不足。健全完善重大案件会商机制,着力促进侦查、起诉、审判统一执法办案思想。针对中央和省、市领导批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及时挂牌督办,组织专家研判攻关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建立完善典型案例交流制度,重点打造一批精品典型案例,及时总结各地庭审直播、现场观摩经验,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三、进一步深挖幕后,彻底摧“网”毁“伞”

14.严格落实“一案四查”工作机制。按照《益阳市涉黑涉恶案件“一案四查”工作机制(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凝聚区纪检监察机关、区组织部门、区政法机关和执法监督部门的工作合力,综合运用交流干部、提级管辖、签字背书等做法,推进“网”“伞”明确、阻力较大案件的办理进度,严查涉黑涉恶犯罪,深查“关系网”“保护伞”,追查党员黑恶问题,督查执法办案行为,推动专项斗争实效、真效、长效、质效“四效”齐升,做到有线索必受理、有举报必查证、有案件必深挖,凡涉黑涉恶案件,区纪检监察机关、区组织部门、区政法机关和执法监督部门均一案一卷宗、一案一结论,做到案不漏人,人不漏罪。

15.建立健全纪委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畅通线索移交、信息共享渠道,对2018年以来公安机关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核查清零,对省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省市区扫黑办交督办的线索,要销号清零,对“保护伞”案件,线索没见底不罢休,案件没查透不罢休。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重点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成立“双专班”同步办案机制,做到同步立案、同步调查,直查快办,确保纪法衔接、协同推进,必要时由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等单位派出联合工作组,推动一查到底。

16.健全鼓励干警担当作为的政策导向。敢于“刀刃向内”,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去,明确细化“主动扫和被动扫不一样”“现在扫和以后扫不一样”的政策,激励纪检监察、政法干警更加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斗争。制定出台加强基层政法队伍特别是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的办法,坚决维护扫黑除恶干警的正当权益,及时澄清恶意举报、诽谤诬陷,落实对干警及其近亲属保护措施。努力消除后顾之忧,最大限度激发政法队伍活力、战斗力。

四、进一步加强综合整治,形成强大斗争合力

17.依法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各地各有关单位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地涉湖、涉砂涉矿、非法高利放贷、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并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按期整治到位。推动政法机关与行业部门加强协调对接、密切配合,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监管漏洞通报整改等机制,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与政法部门情况互通、信息共享、线索共查的良性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18.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推动有关单位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摸排,建立线索排查台账,澄清乱象乱源底数,研究制定对行业乱象综合治理的制度规范,建立负面清单,严格市场准入,规范行业行为,切实堵塞管理漏洞。针对一些地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存在重视不足、监管不力、协作不主动等问题,特别是很少向公安机关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的问题,推动专项斗争从以政法、纪检、组织部门为主向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联动转变,压实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责任;要把整治行业乱象与倒查监管责任结合起来,对行业乱象突出、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依纪依法问责。

19.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完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形式,对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通知本级行业监管部门,同时向党委和政府、上级行业监管部门通报;相关部门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扫黑除恶根基

20.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对村(社区)“两委”干部专项排查整顿工作进行“回头看”,按照“八联审”要求,由区级职能部门出具书面结论性意见,坚决把那些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从村干部队伍中清理出去,并及时补齐配强,对调整补选的村(社区)干部一律由区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审,杜绝黑恶势力混入村干部队伍。

2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逐村摸排分析,集中力量实行“一村一策”整顿。针对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干扰渗透,宗教无序蔓延、信访和矛盾纠纷突出、反复整顿的“老大难”村(社区),明确一名区级领导联点整顿,盯着抓、持续改。坚持“一案一整改”,对专项斗争打掉黑恶势力的村(社区),及时纳入整顿范围,由区组织部门挂牌,有关部门力量派出综合整治工作组驻村整顿,确保打掉一个、重建一个、巩固一个,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弘扬新风正气,深入组织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推动从正反两个方面,至少分别剖析1-2个整治村干部涉黑涉恶的基层党组织典型案例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典型事例,帮助群众认清实质、打消顾虑、增强信心。把各镇参与专项斗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纳入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22.大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各级综治中心和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进一步落实对进城务工人员、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措施,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帮扶等工作,坚决防止特殊人群被黑恶势力教唆、拉拢、利用。

 

 

大通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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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