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流程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一、自主购机 购机者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经销商负责及时、准确地将机具信息、购机者信息、人机合影、购机发票扫描件等信息上传至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 二、购机申请 购机者应及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等相关材料,主动到户口所在地农机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三、资格确定 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求的情况下,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在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要优先考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最后考虑农业企业,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四、信息公示 机具及购机资料经核实通过后,区农机部门打印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交购机者,同时按要求进行公示。经对外公示7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五、区级结算 区农机部门及时整理好补贴的相关资料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报送区财政部门。 六、资金兑付 区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收到区农机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明细表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一卡通”账户。原则上结算时限为每月结算一次。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涉农补贴 | ||
一级事项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二级事项 | 农机购置补贴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 ||
公开主体 | 益阳市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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