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端午”节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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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临近,为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节前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涵盖了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计量、过度包装和价格等方面。一是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把进货查验关,严禁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执法人员还对粽子、绿豆糕等节令食品进行了重点检查,严查滥用食品添加剂、过期变质等问题。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5家,整改问题单位2家。二是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进行了重点检查,包括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检查内容包括设备检验合格标志、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等。要求各使用单位切实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家,发现安全隐患4处,均已责令整改,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三是对辖区内大型商超等流量大的消费场所进行价格提醒、计量和过度包装检查,提示商家明码标价,规范经营,禁止价格欺诈。检查内容包括电子计价秤是否在检定合格周期内,量值是否准确,是否存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缺斤短两、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重点关注粽子等节令食品包装材料、包装规格、包装费用等方面。共检查2家大型超市,整改过度包装问题1起,下架问题商品8件次。 该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希望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一级事项 | 监督检查 | 二级事项 | 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
公开主体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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