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坝镇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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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河坝镇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镇域内各类食品安全范围内有关部门受理并直接参与调查处理的食品安全违法举报案件。 二、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全镇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奖励制度。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食品安全举报受理、核实查处和奖励工作,并公布投诉电话,明确受理范围,投诉地址:河坝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举报途径: (一)来人举报; (二)电话举报:0737-5664566; (三)信函、书面材料举报; (四)每起案件举报金额不超过两千元。 四、有奖举报原则:依据河坝镇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原则进行。 五、下列举报案件不适用本制度: (一)与食品安全工作相关的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举报; (二)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及直系关系人的举报; (三)属申诉案件的举报。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河坝镇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3月22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 ||
公开主体 | 河坝镇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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