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大建发〔2021〕23号
关于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所报《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申请表》和上宸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所作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我局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并经有关专家和职能部门确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上宸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所作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初步设计。该项目基本符合大通湖区城市总体规划和该地块详细规划要求,基本达到国家初步设计编制深度要求。 二、交通区位:该项目位于大通湖区河坝镇、千山红镇、金盆镇、北洲子镇建成区。 三、核定该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对四镇建成区污水管网缺陷进行修复,雨污彻底分流,填补空白区,消除排污口。具体工程量包括新建雨污管道20km,管道CIPP修复2km,修复管道缺陷650处,检查井注浆修复168座,管道清淤10km等内容。工程概算造价3966.45万元。 四、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和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施工图。初步设计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必须进行修改且涉及建设规模(层数、高度、概算等)、结构体系、使用性质、建设地点等方面修改调整的,应由业主单位将调整、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局重新批准。 五、有关规划、消防、人防、环保、交通、防雷、通信、供配电等其它要求,按国家现行规定及各职能部门意见执行。 六、本批复下达后一年内你单位必须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逾期应向我局申请延期,否则本批复自行失效。 附: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
2021年9月28日 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会 议 纪 要
2021年9月23日,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大通湖区城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参加会议的有区规划部门、区建设管理部门等单位负责同志及特邀专家(具体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和各职能部门展开了认真的讨论,并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纪要如下: 一、该项目前期工作等程序合法有效,基础资料比较齐全,符合初步设计审查条件。 二、该项目初步设计基本符合大通湖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和该地块详规要求,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初步设计深度要求。会议原则通过由上宸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所做的该项目初步设计。 三、设计单位应根据规划要求和规定的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修改完善该项目初步设计,并在接到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方可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四、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对下列问题和意见共同研究,并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之前予以完善: 1、污水管网应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应接尽接、污水不外流、进水浓度达标”的原则进行设计,确保真正实现大通湖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不留空白区,彻底消除污水直排现象,同时确保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浓度达标。 2、污水管网布局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应遵循因地制宜,操作性强的原则。 3、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前期检测成果及现场调查,进行针对性的设计。 4、满水管段、问题不明管段应进一步进行现场核实,再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5、重点、难点问题应根据现状,进一步研究分析,制定科学可行的方案。 6、进一步优化初步设计文本,核实文本内容,按要求完善相关要素。
2021年9月23日
参会部门(专家)名单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乡规划 | ||
一级事项 | 依法行政 | 二级事项 | 其他行政权力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