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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大通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安全问题隐患进行交办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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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大安办〔2021〕131号

 

益阳市大通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安全问题隐患进行交办整治的通知

 

区交通运输局:

经区安委会同意,现将省党代会期间市督导组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交办给你单位,请你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在规定的整改时限前完成整改,排除隐患。并将整改结果于2021年12月13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应急管理局张主任;联系电话:13677499526)。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的,全区通报批评,对牵头单位一律约谈分管负责人,对生产经营单位一律立案调查。

 

附:问题和隐患清单

 

 

益阳市大通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行政管理 二级事项 隐患管理
公开时限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公开主体 大通湖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公示栏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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