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坝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河办发〔2021〕21号
河坝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坝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办站所、村(社区): 《河坝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坝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河坝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关于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无消防安全死亡人数。 二、整治时间 2021年6月至12月。 三、整治范围 辖区内所有市场、老(旧)集居区、学校、幼儿园、网吧、餐饮行业、生产企业、敬老院、加油(汽)站、宗教场所、镇村(社区)办公场所等。 四、工作任务 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对市场、生产企业、加油(汽)站、餐饮门店等场所的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备、安全用火用电等进行排查整治,保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占道经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对学校、幼儿园、保健机构、敬老院、宗教场所、网吧等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备、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进行排查整治。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牵头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烟花爆竹经营销售、KTV、旅店等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对在楼梯间、走道、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进行整治。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对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乱接线路进行检查。 党政办公室牵头对镇机关办公场所、镇机关人员住宿场所的用电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助各部门开展消防隐患检查,对拒不整改的开展执法。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对所有电排、机埠、在建水利工程、农业合作社进行检查。 各村(社区)要对属地老旧住户、集中住户的线路、用电、用火进行排查整改,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逐一登记造册,入户宣传,定期到户检查用电、用火、用气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7日至6月15日)。 各办站所、村(社区)收到此通知后,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动员部署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16日至11月30日)。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各办站所、村(社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所涉及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危化品、易燃易爆品等),特别是房屋老旧的独居老人和对用火、用电不规范的居民。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上门通告、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6月3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 二是实施重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措施以及明确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排查整治期间,对累教不改且态度恶劣者将交由执法大队依法处理。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交由上级应急部门和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 12月15日)。 各有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河坝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小元 党委副书记、镇 长 副组长:王 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工会主席 张 宇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 昱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李 兴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胡 娟 副镇长 吴 驰 副镇长 喻建华 河坝派出所所长 赵拥军 沙堡洲水陆派出所所长 成 员:刘 涛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高 臻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 新 党政办公室主任 邓 琳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陈再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匡 彦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张 洁 银河社区党委书记 蔡 勇 银海社区党委书记 王维峰 金山社区党委书记 刘跃清 红旗社区党委书记 李荣华 老河口村总支书 徐中道 新秀村总支书 韩敬德 铭新村总支书 邵卫良 芸美村总支书 彭秋辉 芸洲子村总支书 朱新春 三财垸村总支书 陈 辉 王家湖村总支书 杨 胜 农丰村总支书 王 辉 农乐垸村总支书 曹新武 河心洲村总支书 张建清 沙堡洲村总支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刘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整治行动的督查,谭靖任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单位上报的资料。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办站所、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与各经营主体、生产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对所有住户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各办站所、村(社区)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确定一名消防管理员,负责消防安全,认真分析研判,加强工作统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任务及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办站所、村(社区)要做实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公益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微信等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全方位、高频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加强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各企业、社会单位及村(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同时,各办站所、村(社区)要做好村(居)民的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知识的普及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对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多角度、分层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严格督导问责。 领导小组将对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考评,纳入 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或社会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完善长效机制。 各办站所、村(社区)要边整治边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请各办站所、村(社区)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信息。6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6月至11月每月20日前报送本月工作小结及问题排查整改落实清单;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河坝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印发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其他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河坝镇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