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补助对象。因自然灾害造成唯一居住的住房倒塌,或主体结构严重损坏且今年需要建房的困难农户。 补助标准。原则上对困难重建户按每户不低于2万元标准补助;对特困重建户(特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应该提高标准、重点保障;对一般损房困难户,按不低于每户2000元标准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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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救灾 | ||
| 一级事项 | 灾后救助 | 二级事项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大通湖区应急管理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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