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就业困难人员一件事一次办攻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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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 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50号)等文件部署,为加快推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一件事一次办”攻坚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一件事一次办 ”一网通办。 二、事项信息
三、受理条件 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残疾人员;5.失地农民;6.军队退役人员;7.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8.烈士家属;9.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10.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四、材料清单
五、实现路径 ( 一)基础保障 线上使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 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全程记录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或智慧人社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在线自助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业务。 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可提供服务。连通人社一体化平台等,全流程网上传输、共享相关信息。 (二)申办方式 窗口申办:政务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可提供服务工作人员告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一件事一次办”所需资料。 (三) 办结 在办件时限要求办理完成,通过办件人手机短信或微信通知等方式即可查询。 附件: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一件事一次办 ”提交资料详单 2.就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一件事一次办 ”办理流程图 附件一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一件事一次办 ” 提交资料详单
附件二 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类别”栏请填写代码:1、2、3、4、5、6、7、8、9、10 1、“4050”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城市低保人员 4、身体残疾人员 5、失地农民 6、军队退役人员 7、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 8、烈士家属 9、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 10、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人员 附件三 未就业证明 兹有我社区居民: ,性别: ,年龄: 岁,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户籍地址: 该同志 年 月至 年 月期间,经系统比对和现场询问,一直处于未就业状态,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社区经办人员签字: 社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流程图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就业创业 | ||
一级事项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二级事项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公开主体 |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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