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申领指南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辖区内未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常住户籍人口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国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四、省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公安局各派出所、行政服务中心及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八、数量限制 1次,仅限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 十、申请条件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户籍人员,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0737——5664605 办公地址: 益阳市大通湖区公安分局(大通湖区政务中心公安出入境) 十四、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经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审核,报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后制证。 (三)制证完成后,窗口送达或快递到付。 十五、办理方式 政务中心公安出入境窗口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90天 承诺期限:10工作日 时限说明:法定期限: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承诺期限:省内户籍快递证件10个工作日内投递;非快递证件3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八、审批结果 制发证件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户籍管理 | ||
一级事项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二级事项 | 居民身份证申领 |
公开时限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居民身份证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大通湖公安分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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