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指南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1.受理部门:大通湖区公安分局(大通湖区政务中心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2.办理条件:非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3.办理流程:1)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向公安派出所(政务服务大厅)户籍窗口提出申请;(2)窗口工作人员审查材料;(3)符合受理条件的,现场采集人像、采集指纹,并将信息提交至省公安厅进行制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原因; 4.所需材料:本人带着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居民身份证对有效期满换领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7.咨询电话:0737——5664605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户籍管理 | ||
一级事项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二级事项 |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
公开时限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大通湖公安分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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