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坝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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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办发〔2021〕22号 河坝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河坝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通 知
镇属各单位: 因人事调整,现将修改后的《2021年河坝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坝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避免溺水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我镇联防联控机制,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全面负责本镇防溺水工作,成立河坝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防溺水及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社会事务办,匡彦兼任办公室主任,童科柱任联络员。 组 长:胡 娟 副组长:匡 彦 刘 涛 李 新 组 员:李 力 邓 琳 夏 灿 陈再文 童科柱 李荣华 徐中道 韩敬德 张建清 邵卫良 陈 辉 杨 胜 王 辉 朱新春 彭秋辉 曹新武 王维峰 刘跃清 张 洁 蔡 勇 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相应成立本级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十个一”工作,落实好“九长”责任制,加强联防联控,打赢防溺水百日攻坚战。相关行业部门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责任。 二、加强防控,强化措施 (一)社会事务办 1. 牵头负责和研究部署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各学校(幼儿园)扎实开展防溺水工作。 2. 做好防溺水宣传发动,在全镇主要交通路口设置防溺水宣传标识牌、横幅等,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利用“村村响”广播、小喇叭、微信、横幅、标语等全方位做好防溺水宣传。 3. 指导督促各村依托留守儿童之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全镇留守儿童花名册,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管理制度,督促监护人负起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控制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溺水事故。 4. 建立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5. 加强镇、村(社区)、学校的联系沟通,形成镇、村、学校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的良好工作局面。 6. 负责对全镇0—16岁未成年人摸底造册。 7. 指导督促村(社区)对0—16岁儿童家庭摸底,逐户上门签订《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发放《致儿童家长的一封信》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8. 做好留守儿童活动。 (二)党政办 1. 负责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在溺水易发时期,在镇微信公众号发布游泳安全知识和防溺水知识,对我镇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2. 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 (三)党建办 1. 开展“预防溺水 珍爱生命”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2. 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重点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有困难的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宣传教育,组建志愿者义务巡逻队,及时提醒和劝阻青少年儿童擅自下水。 (四)社应办 1. 指导督促村(社区)对辖区内涉水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建立整改台账,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 4. 强化信息报送和舆情管控,开展溺水事故的救援,维护救援现场治安秩序,协调处置善后工作。 5. 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年度综治考评。 (五)自然生态办 1. 负责监督或责成建设单位对因工程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或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六)农业中心 1. 指导督促村(社区)落实水域管理责任,组织村(社区)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排查登记并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醒目警示标志; 2. 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镇、村河长在巡河期间加强巡查,及时提醒和劝阻青少年儿童擅自下水。 (七)经发办 1. 负责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过程的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在安全隐患较大的区域(水域)设置安全警示牌,并安排专人值守。 (八)镇纪委 1. 负责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督查,重点督查责任落实、机制健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宣传教育、标牌设置等情况。 2. 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的单位全镇通报并严肃问责。 (九)各村(社区) 1. 村(社区)总支书记负责全面推动辖区内防溺水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制定本单位防溺水工作方案,并兼任本辖区内学校的特聘安全副校长,加强与学校联系,负责学生防溺水工作。 2. 成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村(社区)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 3. 全面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村(社区)总支(党委)书记要主动参与录制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广播,充分利用“村村响”小喇叭、微信、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警示标牌等进行全方位宣传,“村村响”播放安全教育音频,一天两次并建立播放台账,对0—16岁儿童家庭进行点对点上门宣传,签订《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发放《致儿童家长的一封信》。 4. 对辖区内重点安全隐患水域进行摸排,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立即整改到位,确保每片重大安全隐患水域竖立防溺水警示牌,个别偏僻的危险水域和溺水事故多发水域还要设置安全防护栏等设施。 5. 建立重点安全隐患水域巡查机制,全面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和事故多发区域的看护巡查,确保有人看、有人巡、有人管,每天重点时段对隐患水域不少于两次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要充分发挥保洁员、辅警、信息员的作用,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宣传和巡查。 6. 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0—16岁未成年人花名册、留守儿童花名册,依托留守儿童之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儿童主任管理制度,每月走访回访中向监护人宣传监护责任、安全责任,杜绝留守儿童处于无人监护状态。 7. 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组建志愿者巡逻队。 8. 制定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9. 强化信息报送和舆情管控,发生学生溺亡事故,必须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 三、建立应急救援机制 镇社应办成立应急救援队,各村(社区)成立由村(社区)负责人为队长,社应专干、村辅警、村医、组长等组成的应急救援分队;镇卫生院负责组建应急救护医疗队伍,一旦发生溺水事故,立即开展医疗救援;镇社应办、派出所负责维护救援现场治安秩序,协助做好现场处置、家属安抚、人道救助和维稳等善后工作。 四、信息报送制度 强化信息报送和舆情管控,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各村(社区)明确信息报送专员,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学生溺亡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五、加强督查,依法追责 镇党委、政府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村(社区)绩效考核内容,镇纪委加强对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督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分工负责”的原则,对各村(社区)防溺水工作实际开展专项督查,因工作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中小学生(幼儿)溺水死亡事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防护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不及时,以及迟报、漏报、瞒报溺水死亡事故信息的村(社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 河坝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任务清单 2. 河坝镇防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河坝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任务清单
河坝镇防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员单位及名单 召 集 人:胡 娟 副镇长 副召集人:李 新 党政办公室主任 匡 彦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刘 涛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周晓帆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 阳 财政所所长 李 力 党建办公室主任 邓 琳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陈再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楚青 纪委委员 童科柱 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夏 灿 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荣华 老河口村党总支书记 徐中道 新秀村党总支书记 韩敬德 铭新村党总支书记 张建清 沙堡洲村党总支书记 邵卫良 芸美村党总支书记 彭秋辉 芸洲子村党总支书记 曹新武 河心洲村党总支书记 杨 胜 农丰村党总支书记 王 辉 农乐垸村党总支书记 朱新春 三财垸村党总支书记 陈 辉 王家湖村党总支书记 张 洁 银河社区党委书记 蔡 勇 银海社区党委书记 王维峰 金山社区党委书记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匡彦兼任办公室主任,童科柱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河坝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印发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教育督导 | 二级事项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教育督导条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 ||
公开主体 | 社会事务办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纸质媒体,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两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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