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详细信息
| 附件下载 | 大通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告版(3).pdf |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自然资源 | ||
| 一级事项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二级事项 |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 公开时限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各级自然资源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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