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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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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针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问题,区委、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整改目标,落实整改举措,强力推进整改,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整改情况面向社会公示。

  一、问题描述

  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区域交通运输体系不畅通,绕城公路不完善,大型货车穿越而过。公路货运占比高,铁路、水路货运相对偏低,2023年1-5月,水路运输量占总运输量比值为14.6%,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高排放移动源淘汰工作缓慢,截至2025年底,益阳市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保有量为1.1万辆。

  二、整改目标

  着力推动大通湖交通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

  三、整改措施

  限期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制定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计划,2023年全部淘汰国I和国II柴油货车,到2025年,按国家规定淘汰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四、整改完成情况

  淘汰国Ⅲ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工作。2025年5月,对辖区内登记在册的17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车主信息开展了全面核查,截至目前,累计淘汰12台,法院查封5台,整体完成率100%。

  五、现场核查情况

  验收成员单位人员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核查,初步认定整改合格,基本达到整改目标。

  六、验收销号结论

  参加验收销号人员一致认为:该问题的整改达到了销号标准,拟同意申请销号。

  七、公示期限

  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8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举报电话:0737-5661512

  特此公示。

  益阳市大通湖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4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交通运输
一级事项 道路运输 二级事项 公共服务信息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公开主体 大通湖区交通运输局
公开层级1 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公开层级2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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