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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事项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和谩骂他人。 (二)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本季度,区长信箱共收到公众来信15件,其中有效信件15件,已处理15件。所有信件中,投诉类信件7件,咨询类信件1件,建议类信件1件
本季度,区长信箱共收到公众来信13件,其中有效信件13件,已处理13件。所有信件中,投诉类信件6件,咨询类信件0件,建议类信件1件
本季度,区长信箱共收到公众来信10件,其中有效信件10件,已处理10件。所有信件中,投诉类信件1件,咨询类信件0件,建议类信件0件
本季度,区长信箱共收到公众来信18件,其中有效信件18件,已处理18件。所有信件中,投诉类信件12件,咨询类信件2件,建议类信件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