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须知

一、受理事项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和谩骂他人。
(二)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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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10月01日

    2024年3季度区长信箱情况反馈

    本季度,区长信箱共收到公众来信15件,其中有效信件15件,已处理15件。所有信件中,投诉类信件7件,咨询类信件1件,建议类信件1件

  • 2024年07月01日

    2024年2季度区长信箱情况反馈

    本季度,区长信箱共收到公众来信13件,其中有效信件13件,已处理13件。所有信件中,投诉类信件6件,咨询类信件0件,建议类信件1件

  • 2024年04月01日

    2024年1季度区长信箱情况反馈

    本季度,区长信箱共收到公众来信10件,其中有效信件10件,已处理10件。所有信件中,投诉类信件1件,咨询类信件0件,建议类信件0件

  • 2024年01月01日

    2023年4季度区长信箱情况反馈

    本季度,区长信箱共收到公众来信18件,其中有效信件18件,已处理18件。所有信件中,投诉类信件12件,咨询类信件2件,建议类信件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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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大通湖区
    1755
  • 2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7
  • 3 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4
  • 4 大通湖区教育和科技局
    27
  • 5 河坝镇
    25
  • 6 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
    18
  • 7 大通湖区交通运输局
    15
  • 8 千山红镇
    10
  • 9 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8
  • 10 金盆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