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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大通湖电视台大楼装修
  • 来信时间2009-03-06 22:01:41
  • 来信人建筑商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大通湖电视台大楼装修费用达到50万元,不向社会公开竞争招标,暗相操作给关系户。工程质量差无监督机制。社会反响大,政府有关部门要查一查。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大通湖区
  • 答复时间2009-03-11 22:01:41
  • 答复内容原区委、区管委办公楼5月10日交付给我台,要求电视台在两个月之内完成大楼装修和搬迁。当时电视台面临两个困难,一是无启动资金。二是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咨询过几个建筑商,他们都以工程量小,资金回笼慢等理由予以拒绝。为此,台务会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最终决定由河坝镇建筑包头吴某带资装修,台里只提供2万元启动资金。动工前签定了相关合同,并明确了2位副台长分别负责基建和办公设施的添置。这一决定我们有会议记录,并报区委党群部同意。在工程建设过程当中,每项工作都是由台务会集体决策,从没有出现过个人表态的现象。大楼装修完毕后,我们及时向全台工作人员通报了整个工程的建设开支情况,并要求列出详细台帐备案、备查。 整个大楼包括装修、办公设施添置、大楼亮化、演播室改造、空调、电脑购置、大楼水电改造和机房搬迁等等所有费用总计还不到50万元。到目前为止,整个工程开支正准备申请有关部门审计,工程款支付不到三分之一。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