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投诉换新水表水费翻四五倍
- 来信时间2013-08-11 17:50:37
- 来信人 黄**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自从2012年12月份换的新水管新水表,我们每次交的水费就翻四五倍的,用的八年的也是一样的用,一样的水费,为什么改造的就一切都会变的呢,也变不得原有的四五倍吧!!!!打投诉电话水表单上的投诉电话是假的,停机,这么大一个水厂就这样对待我们老百姓,找水厂的人来看,就是一句话,你觉得没有用这么多水,不交就关掉水表就是的,再要他们来开水表就要缴纳20元钱的,我们就没有水用的,这样的事还在我们大通湖发生的,有天理吗?请给我们一个说话呀!给不了就天天投诉!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大通湖区
- 答复时间2013-08-16 17:50:37
- 答复内容用户您好:
您的投诉已收悉,现将水费增多问题回复如下:
水表是国家首批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之一,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中明确水表要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换或维修。并规定DN15-25的在用水表使用周期不超过6年,DN32-50的在用水表使用周期不超过四年。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对水表使用到期必须更换的规定,区自来水公司在去年的供水管网改造中,对所有超过使用周期的水表进行了更换。您反映更换水表后,在用水量未增加的情况下,水费增多了,是因为从今年元月份起,经物价部批准,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水费每吨上调至1.75元,另代收每吨水0.30元的垃圾处理费和0.05元的水资源费。至此,每吨水与去年相比,生活用水增加了0.60元。您如果认为水表有问题,可以申请质监部门进行测检。今后,我们将加强对水厂员工的思想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多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做到让用户满意。区自来水公司投诉电话:5662303。(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