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北洲子镇中学教师工资晋级不公问题
  • 来信时间2018-09-06 17:02:48
  • 来信人 蒋**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是北洲子中学的一位老教师。在一线从事乡村教育工作已有三十三年,获得教师一级职称也有二十多年。像这种情况,很多地方的教师工资已经是高级,或八级,至少也应该是九级了。我多年还停留在十级。 原因不是我不求上进,或教学无能。他们的说法是,我是中学编制教师(我大部分时间是在小学教书,但不属于小学编制教师)。 北洲子中学是一所九年制义务学校,但在工资晋级上人为分为中学和小学。中学的班级少,晋级名额少,小学班级多,晋级名额也较多。中学编制的教师,尽管在小学教书多年,只能占用中学的名额,因此,中学的很多老教师,眼巴巴看着小学编制的、教龄和获得一级职称都要比自己晚十年以上的教师已经进到了九级、八级,有的甚至进到了高级,自己却多年不能晋级。 像我这种情况是一个极端:尽管在我们小学,九级还有四个空缺,我也是教的小学,也早已经有资格进到九级,由于我是中学编制的教师,不能进到九级。 我认为,这种现象是极端不公平的。 更加不公平的是,个别由于受中学教师编制限制而不能晋级的教师,又可以通过权力运作,在小学顺利晋级。 现在,北洲子中学一部分受中学编制限制不能晋级的教师情绪低落,无法安心开展教学。 希望上级领导对这一问题加以关注,给我们长期在北洲子中学教书的老教师一个圆满的答复。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大通湖区
  • 答复时间2018-09-11 17:02:48
  • 答复内容

     

    蒋融老师,您好:

        2011年11月,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97号)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区学校实行“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即根据一个学校核定的编制基数(也就是岗位总量),按规定的比例分解为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其中专技岗位数不得低于85%。比如:某农村学校初中部编制数为100人,那么专技岗位为85个。专技岗位中高级岗位占比18%共15个、中级岗位占比55%共47人、初级岗位为剩余的23个。高、中级岗位分别以2:4:4、3:4:3的比例核定五、六、七与八、九、十级岗位职数。同时,文件还规定:九年一贯制多学段的学校按不同学段的专技岗位结构比例核定相应的高、中级岗位。岗位设置完成后,在设置周期内(一般为5年)教师的岗位不得随意异动。教师的岗位工资晋级、职称评审等均按岗位设置管理实行。也就是说:无论是由下往上的初级至高级职称晋级,还是由低往高的十三级至五级的岗位工资晋级,前提是上一档或上一级岗位有空余,否则无从谈起。平心而论,你的情况不是个案,凡是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学段的学校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虽然同在一个校园,或许还存在不同学段兼课现象,但是由于实行的是编制管理,一个学段有空余岗位,编制不在有空余岗位学段的教师是不能随意晋职晋级的。您就属于这种情况,是制度明确规定的。对于这种现象局党工委早在2015年初就有所预见。自那时起就不断地向区管委、人社局、编办反映情况,但到目前政策还没有调整。

        至于您所反映的个别中学编制的老师,通过权力运作在小学晋级,这是误解了政策。2016年底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时,根据《益阳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益人社发〔2016〕73号)文件规定,改革实施的范围界定为“普通中小学等五类教育单位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的现有在岗人员”。如果某人在小学阶段未从事任何教育教学工作,也就不具备“现有在岗人员”的基本条件了。

       晋职晋级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我们一直是认真按文件操作的,只搞规定动作,不搞自选动作。对于老师们的合理诉求,我们一定会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为老师们服好务。

                                                                                                                         区社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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