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五一路的一位个体商户,现在反应一个情况:在五一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对面,经常停放着一台湘运公司的南县至大通湖的大巴车(车牌号:湘HA0255)。该车在每天中午停在路边的非停车位两个小时,晚上从七点一直停到早上六点。
第一,根据相关的道路法规,除依法划定的停车泊位外,机动车应当按规定地点停放。这台大巴停在非停车位,显然违法了。
第二,这个大巴长时间停放在大通湖最为繁华的五一路,影响了大通湖的市容市貌。
第三,湘运公司规定,所有在大通湖的运营车辆必须要晚上入库,无疑也违反了公司的内部规定。
第四,这个大巴体型巨大,横亘在五一路商铺前,门头视线被挡,影响了生意,商户苦不堪言。
综上所述,特向领导反应这个情况,希望领导重视,解决这个小小的民间呼声。
戴猛:您好!
5月25日,接到您关于大巴车在五一路违规停放一事的投诉后,我大队立即组织民警着手调查,并予以处理: 一是采取约谈的方式,约谈了大通湖湘运汽车公司相关负责人,并提出立即整改的要求;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做出了相应处罚。
我大队举一反三,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将不断加大对城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查处力度。
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通湖大队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