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买房时用的商业贷款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 来信时间2021-12-01 13:49:24
  • 来信人张琼莎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买房时用的商业贷款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大通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 答复时间2021-12-14 14:39:46
  • 答复内容

    张琼莎:您好!

    根据《益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六条第六款,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商业银行申请的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屋已实现抵押权首次登记(现房抵押),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前须结清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对无贷款记录且名下无住房,且购住房单元建筑面积区县(市)小于115平方米、中心城区(含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小于105平方米的,提供纯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述情形之外的全部提供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审批由银行负责,贷款70万元内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各按50%比例放发放贷款。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所剩本金余额、不大于房价的70%。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35万元。

    具体贷款条件,可关注“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yygjj12329”在“办事指南—业务指南—贷款业务—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查询,或者电话咨询0737-12329。若办理相关业务,请到柜台领取贷款资格审查表,具体贷款资格以柜台审核为准。感谢您对益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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