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临时外出人员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 来信时间2024-01-30 10: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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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在大通湖临时外出人员跨省和省内异地住院是否仍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时间2024-01-30 15:16:49
  • 答复内容

      1.临时外出人员省内异地住院是不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含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等)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但是临时外出人员会相应降低10%的报销比例(注:在省内临时外出人员异地住院拿回参保地经办中心报销也一样会降低10%,不要错误的认为拿回来报销的多,只有备案了异地长期居住不降报销比例,异地转诊备案和异地急诊抢救降低5%报销比例)。

      2.临时外出人员跨省异地住院是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的,要不然不能进行医保直接结算,备案方法一是可以通过“湘医保APP”进行备案,二是通过电话:0737-5661473(职工医保),13874305116(城乡医保)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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