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反应起火赔偿纠纷问题
  • 来信时间2025-09-07 11:28:33
  • 来信人 李**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区政法委领导,我如实反应8月27号晚上9点41分,我发现房主何吉顺仓库起火导致烧断电网主线,致使我鱼塘里的两个溶氧仪烧毁。不能达到自动控制增氧机增氧。还有我邻居伍和香空调烧毁。还有彭芳才的监控设备全部烧毁。我如实向千山红人名镇府领导蔡东和胡启佳两位同志反应。在到了区公安局和千山红派局所和区信访局都反应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希望区政法委领导尽快解决。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大通湖区区委政法委
  • 答复时间2025-09-19 10:33:11
  •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李先生,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千山红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调查核实,8月27日,袁某所租用的仓库发生起火情况,初步判断为电路断路引发的火灾。8月28日上午,起火点附近三户群众赴桥北社区反映,在发生火灾后,出现电器不能使用现象(未包括反映人李海桃),并列出受损金额。因无法确定电器不能使用原因是由仓库起火导致,在社区多次协调下,袁某于9月5日下午原则上同意了经桥北社区调解后的方案,方案内容主要为:在未明确责任的情况下,如金额较小,袁某愿意调解,即承担在经社区核实受损电器的维修费用,如不能维修,愿意按市场价承担部分费用。

    由于李海桃先生本人于9月5日上午才到千山红镇人民政府、桥北社区反映该事件,并阐述之前向该仓库拥有人何某父亲反映过受损情况,千山红镇工作人员已告知您目前该事项的处理情况和下一步组织与袁某协商的方案,如您反映属实,镇、社区将其纳入受损户一起协商。经社区后续核实,何某父亲阐述您当时仅拿了一个遥控器告诉其无法运行,不知具体受损情况。

    为进一步化解该事项,千山红镇人民政府、桥北社区已积极与您沟通,并提出了9月5日下午同袁某协调的调解方案,目前其他三户预计调解后金额约在3400元(目前已基本达成一致),因您要求将受损的两台机器换新(金额7679),还需赔偿误工费、上访费等相关费用,该诉求经与袁某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千山红镇人民政府、桥北社区于近期已约袁某回来再次调解,如调解不成,建议您走行政诉讼途径程序依法维权。

  • 满意度 非常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