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通湖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19 08:37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特编制《益阳市大通湖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内容。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管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大力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执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益阳市大通湖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大通湖区的实际,扎实工作,不断创新,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66

939

850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956

-498

54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6933

7906

164839

行政强制

994

136

113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89

22525.530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1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1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1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目标

      2019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存在工作重视不够的情况。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工作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提升公开信息质量。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及时将政务中心的工作动态、决策、执行及结果等进行公开,对重点领域及政策进行解读,依据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切实呼应群众需求,保障群众对于政务公开的知情权。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构建政务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丰富实用的政务服务信息。完善政府网站协同联动机制,发挥政府网站集群效应。积极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发布政务信息。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四是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