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

刘文

区委委员、副区长

领导分工:

负责农业农村、农垦、水利、乡村振兴、供销、移民、气象、水文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垦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中共大通湖区委委员、副区长刘文,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