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通湖区委大通湖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通湖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南湾湖办事处,区直和驻区相关单位,区大发集团、区生态公司:
现将《大通湖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通湖区委大通湖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大通湖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3〕2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为基本价值取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树立更加科学的教育理念,实现更加全面的标准化建设,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不断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至2025年,全面建构区域城乡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面优化学校布局、扎实改善办学条件、高标准建强教师队伍、高标准提供政府保障、高标准提高教学质量,圆满完成国家级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实现我区农村孩子从“有学上”到“上好学”质的转变。2025年接受国家评估认定。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优化学校布局(责任部门:区教育科技局、区发改工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审计局、区大发集团)
1. 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根据“统筹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分10年优化整合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至2035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划中小学9所,其中小学7所、初中2所。
(二)扎实改善办学条件(责任部门:区教育科技局、区发改工信局、区财政局)
2. 音乐美术教室建设。建设一批音乐、美术室。不限制单间教室面积,最大班额低于30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音乐、美术专用教室不低于本校普通教室面积。
3. 网络多媒体教室建设。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4. 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完成所有学校仪电设备的标准化建设,在2025年建好中学实验教学管理平台和英语人机对话系统,建好标准化中小学校功能室。支持探索建设学科功能室、综合实验室、创新实验室等。
5. 教辅用房建设。完成音美室、网络多媒体教室、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小学科学室、计算机室、心理咨询室、劳技室、团队活动室等8个功能室建设。
6. 体育场馆建设。加快启动河坝镇中心完小新的标准化运动场建设,对于到2032年未纳入撤并规划的3所学校尽快筹建标准化运动场(老河口完小、民和完小、庆成完小),其他6所村小则根据财力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整理修缮。
(三)高标准建强教师队伍(责任部门:区教育科技局、区民政人社局、区财政局)
7. 教师学历提升。确保所有小学教师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所有初中教师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培训,在职教师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且在本区服务满3年的,给予学费补贴;教师硕士学位工作满三年,所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优先推荐认定中级职称。
8. 艺体教师培养。对部分确需兼任的艺体教师进行岗位培训使其取得相应证书,在2025年秋季学期通过交流轮岗、兼职、走教等方式确保各校艺体教师职数达标。
9. 骨干教师培育。在现有基础上,加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名师和名校长、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的培养。
10. 专任教师执证要求。2025年春季起,所有无证的专任教师调整至工勤或其他教辅岗位,无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得进课堂上课。
11. 教师培训。所有教师5年必须完成360学时,入职不足5年的教师每年不低于90学时。修订完善教师学分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结果与评优晋级、年终绩效挂钩,当年达不到规定学分者,不得评优晋级,不享受年终绩效奖。
12. 教师交流轮岗。建立教师交流轮岗动态机制,合理控制年度内交流轮岗教师比例,同时,建立教师交流轮岗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评优晋级、年终绩效挂钩。
(四)高标准提供政府保障(责任部门:区教育科技局、区委编办、区发改工信局、区民政人社局、区财政局)
13. 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拓展智慧应用场景,一年内建好中学实验教学管理平台和英语人机对话系统,三年内建好标准化中小学校功能室,探索建设学科功能教室、综合实验室、创新实验室等;建立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培训课程体系,打造系列基础教育教师数字素养提升课堂,推动智慧资源共享。
14. 保障标准“四统一”。区域内学校建设标准统一,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编制标准统一,城乡小学教师编制标准统一为师生比1:19,初中统一为1:13.5;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统一,城乡小学和初中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为省定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城乡教学仪器、功能室建设装备严格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统一配置。
15. 义务教育教师编制保障。建立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按国家标准配编;按需设岗,自主用编,满足教学工作实际需要;推进教师“四制”(坐班制、积分制、聘任制、绩效分配制)管理;规范教师病假审批程序,常态化开展“在编不在岗”联合督查;严禁各学校超编聘请代课教师。
16.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教师“五险一金”职业年金与当地公务员同比例同口径,由区财政保障;落实教师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人才津贴等政策;按省定要求落实班主任工作量标准和津贴;落实教师健康体检制度。
17. 教师培训经费保障。严格按照不低于当地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建立学校、区级层面师训费专项台账。
18. 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保障。不足100名学生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标准足额拨付公用经费。
19. 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建立特殊儿童台账,包括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在特教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20. 班额设置。起始年级小学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控制在50人以内;非标准班额的非起始年级在严控大班额的前提下,按“符合条件,出一补一”原则接受插班生。
21. 学校规模控制。严格招生计划,严控办学规模,逐年化解大校额,至2026年秋季,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
22. 就近划片入学要求。建立阳光招生机制,根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原则,推进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九年贯通一站式招生,严格审核小学起始年级入学资质,畅通六年级直升渠道,保障义务阶段学生就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精神负担。乡镇小学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乡镇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达到95%以上。
23. 优质高中招生控制。我区仅有一所高中且为市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能满足区内符合录取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就读高中的需求,进一步提升高中办学质量,满足人民“上好学”的要求。
24. 留守儿童关爱与随迁就读。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确保随迁子女合法权益,严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民办学校5%控比红线。
(五)高标准提升教学质量(责任部门:区教育科技局、区妇联、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
25. 国测质量要求。全面落实新课程标准,全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全面推进城乡协同帮扶,全面培育新优质学校,全面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26. 残疾儿童入学率保障。健全残疾儿童入学台账,制定残疾儿童入学保障机制,建好残疾儿童(5名以上)随班就读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推进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特校入学相关工作,加强融合教育课题研究。
27. 学校章程与管理。所有学校制定章程,以章程为纲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实行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任期制和末尾淘汰制;设定校长分级岗位津贴制度;健全师德师风考评体系,推行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和师德失范定期通报制度;提升安全护校水平,建立教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28. 初中三年巩固率达标。出台控辍保学相关意见和方案,将控辍保学纳入年终考核;建立学校和区局层面控辍保学动态台账,对疑似辍学学生和家庭困难学生建立预警机制;强化政府、家庭、学校三方责任,做好“三帮一”和上门劝返工作,实现全区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8%以上。
29. 立德树人与校园文化。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鼓励学校特色办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实现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30. 课程开设标准。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确保体艺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阅读教育开设,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31. 学业负担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各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坚持“一教一辅”,无违规推荐、乱定滥用教辅现象;严肃查处中小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开展集体教学、违规补课及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