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陈四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5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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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南湾湖办事处、区直和驻区各单位、区大发集团、区生态公司:
区管委会决定:
陈四喜同志正式任大通湖区财政局局长兼大通湖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伍杰同志正式任大通湖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于波同志正式任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大通湖区管理局局长;
吴铮杰同志正式任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熊力同志正式任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孟红同志正式任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兼大通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周添舒同志正式任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
蔡泽鑫同志正式任大通湖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卓振华同志正式任大通湖区财政事务中心主任;
刘毅同志正式任大通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孙思同志正式任大通湖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徐正祥同志正式任大通湖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夏艳同志正式任大通湖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卜媛敏同志正式任大通湖区特色水产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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