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委员会第三届第一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20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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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在公共托育服务工作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贯彻落实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促进3岁一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区《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办法》,规范托育机构的登记和备案管理。扩大托幼一体化规模,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普惠为主导的资源供给体系,完善规范有序、行业自律、合力共治的管理体制,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提供多种形式的科学育儿指导。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全面落实托育服务机构有关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支持托育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和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等普惠性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三、完善托育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制定完善我区托育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细化具体标准和评定方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区托育机构等级评定信息。依法做好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评估工作,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加强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治。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四、加强育儿理念宣传引导。通过在托育机构开展宣传活动月等活动,深入宣传机构特色和服务内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政策解读、电子显示屏播放等形式,大力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关政策文件、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等。通过开展婴幼儿成长发育、早期发展、膳食营养、疾病预防等宣讲活动,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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