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助力乡村振兴的相关建议
孟国平委员发言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提高土地质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缓解人地矛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人居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深入做好大通湖区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势在必行。
一、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大通湖区作为农垦改制区耕地多、土地肥沃、规整,适合规模化生产,但全区土地还未得到充分利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用地闲置多。一是空闲的农村宅基地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量农民进城购房居住,农村的宅基地空闲,政府无政策支持收回,还有的是新建房旧宅基地未曾拆除复垦。二是破产的企业闲置地多。农场时期企业多,每个农场都有十几家规模企业,现基本上都已破产,目前大部分没有得到利用,厂房土地均是处于闲置状态。特别是淘汰落后的轮窑砖厂,全区就有十一家,且都占有大量的土地并闲置。三是退出的教育用地和商贸用地闲置地多。原农场时期分布在分场的中小学校及农工商都已退出,房地大多数空闲未利用。
(二)荒废和低产低效的小型鱼塘多。20世纪八九十年代推行的农民分散居住,“猪在栏中叫、鱼在塘中跳”的房前屋后的小型鱼塘较多,已不适应现有高产高效养殖技术,目前多为荒废,杂草丛生、水质黑臭,严重影响农村环境,且占地多、分布广,不利于规模化农业生产。
(三)旱土的种植条件显著下降,导致土地产出效率不高。建区后,村集体投入秋冬修水利的资金无来源,大量的田间沟渠淤塞,旱土的排涝抗旱能力明显下降,土地综合利用不高、效率不高、农民减产严重、收入出现明显下滑。特别是今年大旱,全区几万亩旱地严重减产减收。
以上这些现象,既影响了全区农村环境,又阻碍了全区规模化农业生产,更制约了全区土地的综合利用。
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相关建议。
针对我区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建议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分项落实,实现土地利用最大化。
(一)进一步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建议区相关部门充分利用项目资源,将闲置的宅基地和工矿用地进行全面复垦,为全区经济发展置换出用地指标,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并尽快出台有偿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政策,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加大规划集中居住区的基础建设投入,逐步引导农民居住集中区或弃权进城。
(二)鼓励村集体组织开垦耕地。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垦耕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35号)文件精神,建议我区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村集体以小型坑塘(鱼塘)为主开发耕地,区根据开发的耕地指标给予村一定的奖励,激发村级主观能动性。
(三)继续“旱改水”项目的实施。建议区级相关部门加大沟渠疏浚力度,结合村级开垦耕地将河道沟渠的肥泥回填鱼塘。“旱改水”项目能改善旱地排灌条件,实现全区耕地均能水旱轮作,为我区的粮食生产提供保障,还可为村级耕地开发提供回填土,增加全区耕地和粮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