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0年变型拖拉机注销公告(第四批)

发布时间:2020-09-08 08:30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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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7〕18号)、(益农机发〔2019〕91号)文件精神,通过对长期脱检、灭失的变型拖拉机车主进行联系,以下6台变型拖拉机或灭失、或自行报废、或三年以上未年检。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现决定对该6台拖拉机的档案实施封存,并注销拖拉机登记证书、拖拉机行驶证,公告号牌作废。注销的拖拉机必须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报废。已注销的拖拉机,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变型拖拉机注销公示表(第四批).doc

 

 

 

 

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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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水利局